第272章

笙箫戚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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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阿莫

    阿莫的全名是莫俊峰,是个不错的名字吧,但名字好不代表人好。

    他从小的时候开始个子就不高,但是也是在正常范围之内,他上学开始,就一直坐在教室的前两排,从没变过。和他一起坐前两排的男生数量也不少,所以阿莫从来没觉得有什么。

    等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阿莫才开始紧张起来。

    其他的男生都蹭蹭蹭地往上蹿个子,一年就要长高个十厘米,就他一个人,还是那么不急不缓的,一年也就长个五厘米吧,还是最多。

    和他差不多个头的男生座位全往后移了,比他个头矮的男生也长得比他高了,这回,阿莫成了孤身一人了。

    鹤立鸡群很显眼,同样的,鸡立鹤群也很显眼。

    阿莫那时候开始就对自己的身高紧张起来了。听说喝牛奶能够长高,他就早晚各喝一瓶牛奶,他爸妈也非常支持他,每次去超市里面买东西必然要带回来一箱牛奶。

    然而,喝再多牛奶都没用,他的个子不是不长,但是长得太少。

    直到高中快毕业了,他还是一米六几的个头,而且还是刚刚超过一米六。

    他为此难免感到自卑。

    其他男生都在暗地里面谈论自己喜欢的女生,就阿莫不敢说,就他这样的个头,谁会喜欢他呢?班级里面不少女生的个子都要比他高。

    阿莫的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他觉得男人的身高应该比女人高才对,尤其是男女朋友之间。否则的话,那就太丢人了。

    阿莫还听说过一句话,个子矮的男人和八级残废有什么区别?

    如果阿莫自己个子不矮,他真心要为这句话鼓掌喝彩,因为这句话真的说的太tm对了。

    阿莫买了增高鞋,吃了增高药,但是他的个子还是那么矮。

    想要长高已经成了他的执念。

    阿莫不是没喜欢过人,也不是没有想要追求过人,但是人家一看他的身高就败退了,他个子不高,长相也不怎么好看,其他方面更没有什么优点,谁会喜欢他这样的男人?

    后来家里给他安排过几次相亲,阿莫去了几次之后就不愿意再去了。太伤自尊心了。

    那些女人倒是没有明晃晃地说他个子矮什么的,但是她们显然根本不愿意和他有任何发展。

    怎么说呢,有时候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就越是强。那些很自信甚至自恋的人恐怕不会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吧。

    阿莫就是属于那种自卑到太过自尊的人,明明那些女生什么都没说,但阿莫就是感觉他们在嘲笑自己的身高。

    所以,为了长高,阿莫什么样的方法都愿意尝试。

    到了后来,阿莫终于得偿所愿,不仅长高了而且还长得好看了,路上碰到什么陌生人,对方也总是会好声好气地和他说话,这都是那颗红色药丸带给他的变化。好的变化。

    然而,坏的变化却是他的身体情况越来越糟糕,甚至快要死掉了。

    后悔吗?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再说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要是从前,阿莫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会变成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然而,他已经是了。

    他不是没有遭受过良心的折磨,可他更加承担不起自己死亡后的代价。他太害怕自己死去了。

    然而,现在再说这个已经没有用了。

    他已经栽了。

    栽在了他一开始不以为意的人身上。

    阿莫并不是天生就是个罪犯的,刚开始他杀死那个害他的人,只是出于自己胸中的一口恶气。因为他被这个人给害了,所以他才会杀了对方的,那是一种复仇的心情。

    可当他要为了自己延续生命而去谋害其他无辜之人的时候,阿莫非常地紧张,也非常地厌恶自己,他甚至觉得下一秒警察就会把他捉住,戳穿他所做的一切。

    但是没有。

    在阿莫最紧张最担心的时候,他没有被揭穿,也没有被察觉。他很顺利地把红色药丸寄给了那些想要变漂亮的男人女人,然后那些人的生命力为了他的续命出了一份力。

    只是可惜,蛊虫是有限的,就那么几只,所以他必须要等蛊虫一只一只地都收回来才行。

    阿莫算算时间,最后一只蛊虫也差不多都该收回来了,然而,实际上,阿莫却突然发现遭遇了意外。

    那最后一个人的身上出了什么事情,他似乎是已经死了,又似乎还没死。他的蛊虫一直在召唤他,却没有任何动静。

    后来的事情就不说了,现在他已经到了警察局,被看管了起来。

    他的身体很糟糕,所以那些警察看着他像是看人渣一样的眼神,他也没有在意。毕竟都是要死的人了,还在意别人的眼光干什么?

    阿莫其实也很想知道任修诚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知道任修诚不会告诉他的。为了让自己最后的时候不要死不瞑目,阿莫才让自己不要想任修诚的事情的。

    阿莫也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感觉,失败的感觉,还是不甘的感觉,或者后悔?也许是都有吧。

    但最后的时刻,他却什么也没想。

    他就待在角落里面,安安静静地咽气了。

    现实世界(三十)

    叶离回来了。

    他从柔软的床上清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看看时间,才五点刚出头的样子。

    叶离想起上个世界自己的选择,也觉得有点有趣。

    因为任修诚已经死了,叶离一旦离开,那身体就必然成了一具尸体。

    为了处理好任修诚的后事,叶离就选择自己把自己给活埋了,他选了块地方,和艾登一起挖了坑,买了棺材,他躺到棺材里面之后又艾登合上棺材,埋进地底,然后立个碑。

    最后,躺在棺材里面眼前一片黑暗等到艾登立碑之后,叶离才选择了离开。

    艾登肯定是要和叶离一起离开的,否则他就留在这个世界别想走了。

    其实,要是那不是任修诚的身体,叶离才不会这么用心。因此叶离也没办法把任修诚的尸体托付给艾登,让他好好照看。

    能让艾登帮忙活埋就不错了,就算是艾登真的突然脑残了不肯离开这个世界,他也未必就愿意照看任修诚的尸体,何况那时候叶离都离开了,艾登有没有做到谁知道?

    要是叶离自己死了,他才不会管他自个儿的尸体怎么样了,是埋了还是烧了还是不知道去了哪儿,叶离其实都无所谓。

    毕竟,人死了都死了,还管尸体怎么样有什么意义?反正都是在地球上,埋了也好烧了也好其他方式也好,最后不都要成为地球上的灰烬尘土?

    总之,叶离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所以以前的时候,叶离还想过死后要不要把自己的器官给捐出去,不过那时候,叶离也就是想想,没有做下任何决定。

    至于现在么,叶离可以确定,他肯定是不会捐的了。

    因为如果顺利的话,他还可以活很久很久很久,总之是非常久的时间,所以叶离不打算考虑那么久远以后的事情。

    但这既然是别人的身体,叶离就还保持着基本的敬畏之心,总不能不拿别人的东西当回事儿吧。

    所以,叶离才选择了活埋的方式,让任修诚死了也有个安定之所。这也算是能够对得起任修诚了。

    否则的话,叶离可能会选择‘海难’的方式离开了,死得悄无声息的,不会有人怀疑,也不会被发现,很稳妥很安全的一种方式。

    但是最后,叶离还是选择了活埋。

    至于活埋了之后会不会带来什么糟糕的后果,叶离就不愿意去想了。

    本来叶离是不想给任修诚立碑的,他不想被人发现任修诚的坟地,但后来,叶离还是立了块碑,至少看到这块碑,几十年之后,总没人来这里种地挖地什么了。不过叶离立的是无字碑,免得让人发现了尸体的身份。

    叶离也想过,多年之后,会不会有人把任修诚的尸体给挖出来,到时候那些后人要是发现了那具保存得那么完好宛如活人的身体该怎么办?

    不过想想,叶离觉得这种可能性还是很低的,又不是金字塔,又不是什么王公贵族的墓地,谁会去打开平民百姓的棺材看一看里面的尸体变成什么样了?就算是盗墓的也不会盗这种墓啊。

    如果真的被发现了,而且还被打开棺材看到了任修诚的尸体,那叶离也没办法。

    在裴星城将裴星荣带到任修诚的墓地之后,裴星荣并没有把任修诚的墓地或者说棺材/尸体带走,爱了这么多年了,裴星荣大概是爱惨了任修诚了,所以在知道这块墓地是任修诚亲自挑选了的之后,裴星荣最后选择尊重任修诚的决定。

    即使这块儿坟地是在国外,他如果要来扫墓就要出一趟国非常麻烦。

    后来,裴星荣还移民到了国外,为的就是离这块墓地近一点,他好随时来看看任修诚。裴星荣唯一做的一件不尊重任修诚选择的事情,就是在那块碑上刻了字——裴星荣亡夫之墓。

    至于以前那十几年裴星荣给任修诚立的‘衣冠冢’,裴星荣就没那么用心了,只回国看望父母的时候会过去一趟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