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爱屋及乌

狂人一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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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正东回到家里,重新将几本书看了看,还差一本,这一本到哪里找得到呢,他拿起手机打给一个人,这人是潘正东一直没动用的朋友,算是朋友吧。

    将那份情放在那里,准备在关键时刻用,找本书不合算,这回没办法还是得用这个关系,他是市委办公室主任,听说其舅是省人事厅厅长。是真是假,潘正东也就不得而知了。

    潘正东同他接触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潘正东到市政aa府汇报工作,局长知潘正东是马强的世侄,怎么扯来的不清楚,无风不起浪,总有些来头,这个老局长也懒得弄明白,最后一届了,就这么着吧,关心一下年轻人,总是没有错的。他想到毛老爹的一句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

    故派潘正东去,谁知道马市长不在市里,就到了办公室找了把椅子坐下来等,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都快要到下班时间,潘正东只好回原单位汇报,就在这时办公室主任叫住了潘正东,将这事给办了。

    说是马市临走时交办过的。交到办公室主任手里,这也巧,市办公室主任也不忙,又快到下班时间,潘正东就请了主任在一起坐坐吃个便饭,也没想到人家也欣然接受了。

    两位年龄相近的年轻人好沟通,办公室主任大潘正东大概要大过五、六岁的样子。有共同语言,还有意点了一下潘正东是马市的侄子,这顿饭不是潘正东付而是市办公室主任付的,潘正东请客,市办公室主任买单。

    他能签单报销,可潘正东可没有这个权力,这好事也只得让给了他。

    潘正东想想,这差距太大了,就是这么熟悉的,后就有了来往,互通信息。

    这次为了红莠不得不麻烦人家。看起来是件小事,总归是一件事,在官场上是很有讲究的哟。

    方红也想逃避现实,也想做一个大气之人,不想追究过往,过去的事就像是浮云让它过去,过得轻松些,虽然事情过去了五、六年,但是只要有这方面某某少女被害的报道,或电视剧有这方面情节的镜头,或是人们谈论有关这方面的事,方红就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自己事上来,心里一下子就毛糙起来,短则一日,长则三、五日,闹心、烦闷,悲愤,痛苦,折磨得人死去活来。

    每每想放下复仇的念头,心里就像住着一个魔鬼,虎视眈眈的望着方红,有一种声音在耳边轰鸣:你是懦夫!你是懦夫!

    仇恨的种子,居然发了芽,一天天在生长。

    她想她也就是个小女人,无法放下,她真的不想将包袱杠在肩上,她也想放下,轻装前行,过自己的生活,过正常的人的生活,她多次这样想过,可心里就是放不过。

    也不能说方红做的就不对,这个放下,那个也放下,那坏人没人去追究,犯罪分子就任其逍遥法外,不是给了犯罪分子的滋生的土壤?

    这都是社会现实问题,一个不靠谱,两个不可靠,这社会又如何去净化呢?有人这么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个问题,人类社会几千年,都这么过来的,既然没有能力去改变社会,那就改变你自己,若你自己都改变不了,你就可以不改变,社会总会向前进的,就像是地球一样,它没有一刻停止过转动,这么说吧,不是你一个人有所为和无所为来决定社会的。

    方红也是想做她愿做的事,她认为那样做她才是一个真正的人,虽然很艰辛,甚至有危险,但她要做一个大写的人字的人!不这么做就不舒服,活着还有什么劲,不能放弃,她不能!

    潘正东书都借齐了,想就这么送给她,不就完事了,发个短信告之红莠。没有必要,发给她,不就显功吗?

    拿着书正要出门,被其母高红英发现,又借这么多书,又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书。

    “那女孩来了没有,是寄书?”高红英儿子说过。

    “送去,一点点路。”

    “在哪里?”

    “在胖小姨子商场里干活。”

    “我怎么一点都不晓得,保密工作做得好。”

    “妈,想哪里去了,我都不熟悉。”

    “不是西安那女孩?”

    “不是的。”

    “你借书忙了好几天,连人都不认识。”高红英想儿子在开玩笑。

    “真的。真不认识。”潘正东越这说,高红英越是不信相。

    高红英心里一活泛,只要不是西安开小饭馆的,谁都能接受。想到这,忙说:“好好,在商场里干活?在商场是卖日杂的,还是西头卖炊具的,还是东边卖烟酒的。”

    “妈,别东西南北中了。”

    “就是个迎宾的!”高红英真有些惊呀,怎么是她呀,长得不错,身材高挑,站在那笔直的。就是脸上有个胎记,这个也没有事,那个也不影响我孙子的外形,那个不遗传吧。

    再说现代的技术,这点小毛病,花点钱弄一下不就完事了。高红英一个人在这里自作多情的自言自语。叽里咕噜什么呀。

    潘正东懒得听,一头扎入书房。

    “儿子你哪天带回来看看。”

    “看谁呀?”

    “刚才你说的姑娘。”

    “对人家一点也了解。”

    “不了解,你忙前忙后找书。”

    “帮人一点小忙,就有那事,真是想媳妇想疯了。潘正东索性关上书房门不理了。

    高红英想不认识,鬼才信,不过这女孩,有资格参加市公务员考试,最起码是大学本科学历。好好,想不到一个商场迎宾还是位大学生。

    “遭了,坏了!”高红英想起一件事,拿起手机拨通了胖小姨子电话。

    “喂,总经理吧。”

    “是我,潘太太有事吗?”

    “嘿嘿,我刚对你说的一件事,我回来路上想了想,不对。”胖小姨子听了,一头乌水。

    “你说,我听着。”

    “那迎宾的事,你做得好,有标新立意,很新潮,让人不容易忘记,很好,很好,还是保留着吧。”

    “就这事呀。”

    “就这事。”挂了电话,胖小姨子想好奇怪,刚说迎宾这样那样不好。现又说好。胖小姨子,没有一点想拆掉的意思。

    潘正东也不认识方红,仅过通红莠才知道这个人。潘正东自然不会将这话对母亲说。

    高红英打完电话,便提高了嗓门说:“你去她那里别带书去,就说书在家里,请她同你一道到家里取。她也许会问你家离这多远呀,你就直说,两里地晃晃就到了,一路走一路聊,了解了解,帮了人家的忙,你一点还不知道人家,最后考取了,她就飞了,现关系走近点有好处,妈是过来人知道不。”高红英说了一大串,儿子在里面,听得真真的。

    她是传授儿子如何找机会接女孩子。

    高红英说完骑上电瓶车去菜市场买菜去了。

    今天,她的心情好,总算儿媳妇有点眉目了。若是考取了,更是好上加好。

    潘正东心想跟她聊干什么?我是同她的表姐谈恋爱,也不是跟她,这样会出问题的。再说这也是人家第一次到这里,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仅受她的表姐委托,就扯东拉西,还是不是男人。

    对,叫她过来吃顿饭,这倒合情合理,是有这个必要。通过她也能了解一些红莠以前的事情,这也是挺好的。

    潘正东出了书房,没看到母亲,估计是去买菜去,不对下午还买什么菜。潘正东出门正好撞到李婶便问:“见到我妈吗?”

    “看到了,她还同我打招乎,说是要来人,去买菜去了。”

    “哦,谢李婶。”

    “不谢。”

    潘正东明白了。便骑上摩托车,一溜烟的向镇上的大商场去了。

    几分钟就到了镇上,快到大商场门口停下来,一看时间还早,到下班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星期商场也是最忙的日子,暂不去,便骑车摩托车去了东湖。

    东湖离镇只有几华里,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这湖是全县最大的湖。

    他刚踏入东湖保护区,一群大雁从湖面掠起,在蓝天上写出一大大的人字,双翼有节奏的上下翻动,划出两对应优美的曲线,整齐化一,像是训练有数的舞蹈演员,流出一串串美妙绝伦的哨声。

    虽说是枯水季节,湖依然保持着纯静而清澈,在夕阳的俯射下,波光粼粼,像是一位出浴的少女,清秀、隽永,楚楚动人。

    湖边的芦苇已是满头银发,纤纤身姿依然婀娜,一字排开,金黄的长裙特别耀眼,像是向潘正东款款深情地走来。

    再往深去,是一片开阔的湿地,乌黑发亮的泥土,微风送来诱人的芳香,在这上面行走松松软软,像走弹簧步的感觉。

    看似平整的湿地,俯下身子可见许多小小的忽略不计的土丘,可就是这无数个小土丘,被风一吹便风干了表皮,怪不得脚陷下去,抽出来不沾烂泥,原来是小土丘充当了保护膜。

    他在湖边湿地上走着,挺舒服,放眼望去,湖水细细的波纹借着夕阳,很是燿眼,仿佛有红莠的身影晃悠,是那样的能干,那样聪慧,是世间少有的奇女子。一下子印在脑海里。

    他夹在手指间的香烟燃到了烟蒂,他全然不知,将手烫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差不多了,起身返回到镇上。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