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最初的创作与阅读经典

蒋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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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舍是怎样吸收经典里的精华,化而为自己血液的?

    老舍是所有大作家中,使用汉字时最少用到难字的。他追求的是俗而有力。他认为大作家的作品都是“俗而有力的”。

    这里的大作家包括本土作家,也包括其他世界各地的作家。老舍是能直接阅读原典的人,他是现代文学史上受外国文学影响最深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创作生涯的四分之一时间是在国外,有三分之一的长篇,成于异域,早期受荷马、狄更斯、康拉德、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影响,因此,他的话是真切的体会,而不是二手转述。

    英国之行对老舍来说,其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他真正阅读经典的地方,也是他开始真正创作的地方。但早在天津南开中学任教时,他就发表了处女作,短篇小说《小铃儿》,应校刊编者之约而写,署名舍予。对这个作品,他认为只是充数儿的,不算真的创作。

    继而,在南开他又翻译了老朋友宝广林的论文《基督教的大同之义》。

    到英国教书后,老舍受东方学院之邀,参加过一次公开的学术讲演,题为《唐代爱情小说》,十分成功,后来就发表在燕京书院学刊上,是老舍的第一篇谈文学的论文。

    1925年,他和艾支顿合租时,又曾不遗余力地帮助艾支顿完成《金瓶梅》的翻译,但老舍从来不提这事。

    上述作品都是额外收获,起码不是他有意进行独立写作的成果,他的第一部作品是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取材于自己当劝学员时的一段生活,写一个地痞、高利贷者老张,小学校长,只信仰金钱,以钱为本位,以及他做的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内容从学界深入社会,笔调诙谐,刻画出老北京市民的生活与世相。

    写作第一部长篇时,许地山已去牛津上学,老舍孑然一身,也没有多余的钱出外消遣,新鲜感已失,便拿了笔写起来,自己和自己讲笑话,借以排解苦闷与寂寞。写出来有好几本文字后,许地山又来玩,没什么题目好谈,他便拿出本子来念了几段,许地山敦促他写下去。

    许地山是文学研究会会员,遵守“为人生而艺术”的“会规”,作品早已蜚声文坛,代表作有小说《命命鸟》等。他的话对老舍自然是个激励。

    此外,老舍一向热爱、喜欢文学,早在师范学校时,就开始有所偏向地进行研习,“偷偷的”写,“用白话写:而且字句之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老舍选集》自序,《老舍文集》16卷,221页。)这使他得到训练。

    此后有闲时老舍就写。大约1926年春,他把它写出来了,立即寄给国内的罗常培和白涤洲看。罗把它转呈鲁迅,鲁迅批评说地方色彩浓了,但技巧上尚有商量的地方。当时,北新书局很想出版,结果《小说月报》的主编郑振铎抢了先,是由于许地山看过后,没提意见,就让老舍寄给了他。

    老舍自己没抱太大期望,随便那么一卷,扔进邮局,都没挂号。没想到两三个月后,居然在《小说月报》上连载,令人耳目一新,很快印成书,畅了销。

    看到自己的第一部作品诞生,老舍快活得连话都说不出,心里笑,而泪就在眼圈中,就去一家中国餐馆犒劳自己一顿。

    可以说,这小说顺利出世,意义非凡。它是老舍创作的真正起点,和那时候的长篇比一比,也是比较胜出的。其独到的北京方言,俏皮尖刻,已初露语言大师端倪。其中有关北京生活、自然风光和青年人爱情心理的描写,尤为精彩。

    所缺的和写《猫》、《围城》之前的钱钟书一样,只在小说的布局与构思;有时“幽默”太过,流于油腔滑调。这在初学者,往往是难免的,也是必须经历的磨练过程。

    这以后,他觉得自己是要真正当个作家了,对未来有了希望和追求,在许地山介绍下,加入文学研究会。一边拼命读外国名著,一边写第二部探索国民性的长篇《赵子曰》,只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年轻人,学生。

    阅读名著的经历使老舍感到,并非是个名著,就能给好处,对有的作品,他根本读不进,也有的读得很痛苦,即使歌德与莎士比亚,他都不能忍受。

    他慢慢发现到自己所爱的作家和作品。但丁的《神曲》让他受益最大,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和文艺能够达到的真正深度。

    1926年夏,写了一年多时间,《赵子曰》脱稿。老舍先把稿子给朋友看,提提意见,朋友看得直笑。他更有了信心,依旧给郑振铎。1927年春在《小说月报》上连载。

    最初的创作,在老舍是比较功利的,为了拿一点稿费,解决吃饭问题。

    许多作家起步时也都很功利,他们不清楚自己将到达什么地方,会取得怎样的成就,能不能成功。他们的自信和追求,是随着外界的肯定、奖许而不断提升的。

    但在那样的年代,国内正爆发北伐战争,任谁都不能忘记国家大事,原先的底层体验中注进了爱国内容,成为他写作时的思想倾向。

    9月底,郑振铎到了伦敦,过去二人只有书信往来,一直未谋面,这次老舍就请他出去吃饭,郑振铎作了回请,互道倾慕,非常亲密。

    1928年,老舍开始阅读康拉德、威尔斯、狄更斯、福楼拜等作家的作品,这都是他喜爱的作家。他们让他明白了文艺的真正深度,懂得了那些能够传之久远的作品,不管什么派别,都是健康、崇高、真实的。

    狄更斯是他的第一位“老师”,二人在秉性、才情、经历上很相似,使他起步就找到了自己。在《老张的哲学》里,留有对这位老师的“摹仿”痕迹。鲁迅、沈从文、郁达夫等人,也都有过类似的食而不化,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成了大师。事实上,到《赵子曰》时,老舍就已有了突破。

    在国外作家中,康拉德是老舍最崇敬的人。他那写实的风格,尖刻的笔调,很得老舍心意。又使他懂得了怎样去丰富自己的经验,写作不是游戏等。

    经典作家注重社会生活的观察与体验,也使老舍注意并发现了许多旅居国外的知识分子的屈辱、苦难,并直接促成他着手写作了第三部长篇小说,开始形成自己风格特色的《二马》。

    写它差不多用了一年的时间。当时,老舍已搬到了托林顿广场附近的一座公寓里了。

    朋友给他讲过许多穷苦的中国人,到处被人瞧不起的故事。他感触很深,写了父子俩在伦敦的遭遇,比较了中英两国的国民性,探索了中国人的出路问题。

    他一边写,一边念给朋友听,请他们提意见。

    和前两部不一样的是,它引入了康拉德的倒叙法,起首就见了最后一幕,对故事先有了通盘设计,写来节奏紧凑严密,人物心理描写精致入微,把背景伦敦的环境、氛围,写得那样细腻真切,在狄更斯式俏皮的外壳下,有了真理的苦味,又用了清浅简练的白话,第一次保持完全意义上的老北京人的活的、出味的语言,在质上,是一个大的飞跃。当然,它只是一部在艺术上初步成熟的作品,某些人物尚嫌单薄。计划6月要离开英国,这小说他是狠心“硬行结束”的,以便离开前就寄给《小说月报》,不留心病,所以时间过于仓促,来不及作深入开掘。

    1929年5月,《二马》开始连载。

    同时,他还写了一个短篇《旅游》,在《留英学报》上发表了。

    到了新加坡后,老舍再也看不到中国人的愚弱了,相反,他看到的是希望,是中国人无穷的创造力和抗争精神。他不再看好写爱情小说,以为世界比爱情大得多,爱情的分量很轻,或许是他一直没有爱情生活的缘故,这样,他开始以明快的笔调写《小坡的生日》。

    写到五万多字时,学校放假,合约到期,他虽然想留下来,人家却排挤,他不得不回了上海,住在郑振铎那里,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它的最后部分,交《小说月报》发表。

    老舍认为,这是他的得意之作,并说直到写了这部作品,他才真正明白了白话的力量,可以用最简单的话,来描写一切。

    可以说,有了这几部大作品,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就得到了初步的确定。

    但如果没有许地山这个关键性人物的出现,再往前说,如果不是老舍参加了基督教教堂的英文夜校,又认识主持人宝广林,并在那时候就结识许地山,后来通过宝广林认识艾温士,受艾温士推荐出国,在英国有如此有利、优越的文化环境、条件,那么,很难说老舍就能出去,出去了就能选择走写作这条路,写了作品就能这样顺利出生。

    如此,一个天才的成长与出来,确是需要许多方面的因素来成就的。有时候,哪怕是极其偶然的东西悄然而来,不期然而至,任何人都意识不到将意味什么。

    事后去想想,也会发现它出现得多么不可思议,多么神奇神异,仿佛是造物者上帝的灵感!也只能是一个“灵感”!

    同时,主观的努力和外界的提携、激励,我们很难说谁更重要,对不同的人,二者的意义不一样。

    譬如出身世家的人,后一个不很缺乏,所缺的是前者,对来自后一方面的帮助,就没有太大价值。可是,对像老舍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在那样一种环境条件下,身边要没有了许地山、宝广林,那么他起码还要摸索多年,去等待其他机会。也可能在摸索、等待过程中,一次次饱受煎熬,一次次灰心绝望,太久了,挣扎的力都会丧失掉,到可以起飞腾跃时,那翅膀却可能再难举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