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30

漠月晚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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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李明远的脸色不好,秦风突然从身后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一笑:“世子爷不必担心这个,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让他们过这吃香喝辣的安生日子。”

    李明远闻言,沉了脸,闷闷不发一言。

    秦风还是笑着,朝临江仙后门儿递了个眼神儿:“世子爷,走吧,你下江南的消息压不住几天,等他们有了防备,出其不意也抓不住把柄,今日在这儿生的闲气也都白费了。”

    这话说的在理。

    李明远担着名义上的钦差,担着安顿江南和替打仗的肃亲王要钱两个没法分出轻重的任务,确实一刻都耽误不得。

    世子爷跑到江陵一瞧,哪怕被秦风别有用心的忽悠着当枪使,也早就明白这两件事本质来讲都是一件事。

    山河会想要替人做那窃国的诸侯,满盘算计在京城被一朝端了个底儿掉,现如今裤子都不剩下。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此境况之下,这群祸害干脆在外引来蛮人大军祸水东引,在内和这朝廷里养肥了的蛀虫里应外合,破釜沉舟放手一搏,准备把自己那不成器的主子家藏了几代的老底儿都提溜出来抖一抖,看看还能不能玩儿把绝地反扑。

    无怪乎有人说,攘外必先安内,这时候的晋朝就像漏水的瓷器,底儿还豁着口儿,哪怕把里面灌上整个汉江的水,也都是悉数流走的命。

    想到这儿,原本被安排了特殊任务的世子爷顿时豪情万丈,摩拳擦掌的准备收拾这帮不知好歹的蛀虫。

    临江仙建的异常阔气,与刘家村里王大人那“前后三百里皆是我家”的土财主宅子遥相辉映,却到底是风月之地,比王大人那穷酸书生出身的不讲究多出了几分精细与奢靡,布局也更显得精巧。

    临江仙的临街前楼是茶社,往内一步是酒楼并着听曲儿听戏的戏楼子,三栋交错而立的三层小楼之下,台榭相依,瑶池碧波,湖面远近之上皆是画船与楼阁。

    秦风早就命人探过蔡仁的底儿,陈安回报上来的话说,蔡仁行止与往常无异,想是还没收到京城来的炸锅的消息。

    秦风听后一笑了之,算算时候,京城的消息哪怕不到也就是这两天,为了避免这个时间差出了篓子,仍然谨慎的防备着,不肯正面去谈打草惊蛇。

    秦风和世子爷沿用原来的计划,依旧扮成了戏班子的班主和老板,装作是途经此地的外来戏班子,来临江仙这最大的销金窟碰碰运气找找活计。

    秦风嘴上说着不用蓝采,奈何蓝老板对用不着自己的事儿偏要横插一杠子,也不知道是憋着火跟谁置气,不等秦风张嘴,自动送上了临江仙戏楼子里的门路。

    江陵城经此一遭神神鬼鬼,纵然这帮吃喝玩乐惯了的官商富贾不可能为此放弃花天酒地,但到底忌讳,所选所用的人只求一个“自己人”,直眉楞眼的旁人绝对插不进去。

    世子爷一身京中带出来的傲慢的贵气,让他扮作戏班班主确实有些难为他,世子爷生的好相貌,笑起来有一种京城顽主特有的痞气,而不笑的时候,则是一种眉清目正的英气,是正儿八经龙子皇孙的威风。

    秦风这番提议虽然有着故意捉弄的成分在,但也确实是看准了世子爷那眉目之间不容错视的英朗——蔡仁这下流胚子品味独特,好南风好的别具一格,不爱时下流行的小白脸儿之流,最爱傲骨书生江湖客——这与世子爷的形象不谋而合。

    让世子爷把从娘胎里带来的那股子高傲气塞回去恐怕是没戏了,只能从其他装扮下手。

    世子爷被秦九爷指指点点地脱得只剩一身中衣,还没来得及在深重的湿寒里瑟瑟发抖或者是恼羞成怒,就见眯着眼打量他半天,一挥手,命人捧来一件半旧不新的粗布长衫,原本翡翠雕麒麟的发簪也被七手八脚的取了,换作了一根貌不惊人的乌木,连脚下那双五爪团龙金绣线的靴子也被秦风做主扒了下去,换作一双略显穷酸的黑面儿布鞋,为了显得像那么回事儿,还特意做了旧。

    别听那满嘴跑舌头的老爷们说那人美穿什么都好看的歪理,人靠衣装才是正途。

    这句话用到世子爷身上却是反话也要正着说,虽然粗布麻衣并未减损他丝毫的英俊,却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从一个出身天子脚下的龙子皇孙,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流落梨园讨生活的落魄书生。

    落魄是落魄的,但是世子爷那原本的贵气被这身儿粗糙衣着愣是衬托出了一身的正气与清寒,一抬眼之间,那双丹凤眼中的锐利依旧,与那寒酸的外表显得截然相反。

    秦风对李明远这样的装扮无比满意,世子爷那股子卡在孤傲与侘傺之间的独特峥然,让他整个人都显出了一种特别的韵味。

    上门求人赏活计自然走不得正门,两个人一前一后掩面俯身动作迅速地从侧门而入。

    李明远走在前面,花园小径中都是带了冬寒的冷意,世子爷一时不知道朝哪走,正想回头儿找秦风问个准路,就瞧见秦风不慌不忙的跟在他身后,用一种令世子爷毛骨悚然似笑非笑的神情打量着他。

    李明远:“……”

    如果不是地方不对时候也不对,世子爷几乎就要叫非礼了。

    秦风眼见李明远表情一样,笑着当看不见,伸手一指,把世子爷支进了戏楼子的后门。戏楼子后门儿只有个端茶倒水儿的小厮,李明远上前说明了来意,被这小厮打量了两眼,转身儿回报给了此处管事儿的。

    管事儿的似乎忙的很,小厮进去了许久,才见他匆匆而来,看模样是个四十岁上的矮胖中年人,留两撇小胡子,一脸的油光活像用红烧肉汤洗过脸,分外的白里透红。

    他脸上原本那谄媚的笑意还没消散干净,见等在门外的人一身粗布麻衣,甚至比还带了几分风尘仆仆的落魄,登时换出一幅抖威风的气派站到两人面前:“您两位就是蓝田玉蓝老板介绍来的朋友?失敬失敬。”

    世子爷见到他这幅嘴脸,若不是嫌他脸上的油光腻了手,早把大耳刮子抽过去了。

    秦风倒是对这种情景见惯了,拱手一笑,眉眼之间说不尽的玉面风流:“不敢,落魄的戏子,路过江陵,托您的门路讨个差事罢了。”

    秦风说罢一抬眼,桃花眸默默无言,柔婉了几度春秋,愣是把这红烧肉油当蜜粉抹掌柜的看愣了。

    掌柜怔了一怔,直到秦风又浅唤了他一声才又回神儿,露出了一副猥琐的笑:“这位老板怎么称呼?”

    秦风倒是好说话,只是笑:“不才姓秦,单名一个久字。”

    “原来是秦老板。”掌柜笑的颇是不怀好意,却突然注意到了一边儿目光冷冷的世子爷,觉得这书生眼神儿锐利地讨厌,皱了皱眉,“这位又是谁啊?”

    世子爷不苟言笑,生冷道:“孟冬。”

    这回答掷地有声地像冰雹子,兜头砸了那掌柜一脸,愣是把这掌柜的砸蒙了。

    秦风忙出来打圆场:“这是我家班主。”

    掌柜的活这么大岁数也没见过这么横的戏班班主,一时被镇住了,等到回过闷儿来,立刻就有点恼羞成怒,只是再一瞧秦风含笑的桃花面,就不便发作了,狗眼看人低地的冷哼道:“出门儿在外,和气生财,要是都像孟班主这么说话,岂不所有讨生活的手艺人都要穷的当裤子了?”

    话没说完,就被世子爷犀利地瞪了一眼。

    这一眼含刀带剑,仿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江湖刀客,眼神儿的光影里都是青白带红的剑影血光。

    掌柜被那一眼中的杀意吓着了,人怂志气短地缩了缩头儿,王、八一样滴溜在李明远的脸上转了一圈儿,猛然漾起了带着算计的恶意:“孟班主,秦老板,这地方我只是个跑堂管事儿的,真正做主的嘛……既然你们是蓝老板介绍来的,我也不拿你们当外人,我直说,真正做主的是我们巡抚大人。”他说着伸出那猪蹄子一样肥胖的手虚拜了一下,“我们巡抚大人好热闹也好听戏,想必你们也知道,最近城里有古怪,等闲人我是不敢做主往贵人们眼前领的,看在蓝老板的面子,我就舍这一回不是。……今儿个巡抚大人在隔壁赴宴,我带二位去回禀一声,若是大人觉得二位过得去眼能在这儿开一场堂会,那就是二位的造化,若是不行,您二位也别怪我没给蓝老板面子。”

    秦风含笑飞扬的眼眸朝着面色冰冷的李明远微微眨了一眨,那意思是,有了。

    李明远接收到这个目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情不愿地一拱手,言简意赅的已经要赶上陈安那官方认定的哑巴:“有劳。”

    掌柜猪油蒙面地含笑去了,转过肥胖的身来,顿时变作了“弄不死你”的下流与阴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