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暴走的千陌

流年似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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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晚,千陌翻来覆去都没睡着,脑洞大开,蹦出了各种不可思议的揣测。

    比如南夜太初和夜枭可能是一个人;也有可能是双胞胎兄弟,如同真假南夜帝一样,一个被祝福获得承认,一个被诅咒隐姓埋名。

    甚至她还运用在现代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分析南夜太初和夜枭是不是有双重人格,一个人格出现的时候,另一个人格就隐藏起来,他们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各有各的记忆与特征。

    被脑子里各种奇葩想法折磨了一夜的千陌,第二天是顶着两只大大的熊猫眼起来的。

    小包子们和小影起床后,看到千陌的黑眼圈,分外吃惊,立即将她团团围了起来。

    “娘,您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哟?是被人打了吗?疼不疼?告诉宝宝们,是哪个坏蛋欺负的你,宝宝们找他报仇去!”

    小包子们用手去摸她的眼睛,动作极轻极柔,生怕手重了,碰疼了他们的娘。

    千陌摇摇头,笑着说:“娘没事,没人敢欺负娘!”

    “那娘的眼睛怎么青了呢?”千羽分外严肃地问。

    “呃,这是因为娘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所以长出了黑眼圈。”

    千陌耐心地给孩子们解释什么是黑眼圈,这才打消小包子心中的疑惑与担忧。

    小影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一个人悄悄溜了出去,一会后,她手里拿着两个剥了壳的熟鸡蛋进来。

    走到千陌面前,她将手里还比较热乎的熟鸡蛋贴在千陌的眼睛上,边轻轻滚动边说:

    “千陌姨,用熟鸡蛋可以很快去除淤青哦,我以前身上有伤的时候,梦霄宫里煮饭的厨娘就用它在我受伤的地方滚来滚来,直到鸡蛋变冷,滚上几次后,淤青就消失了,很有效的。”

    这小姑娘一定吃了青萍不少的苦头,挨了她不少的打吧?要不然,她怎么会知道熟鸡蛋去淤青的方法!

    傻小影啊,她的黑眼圈不是淤青,用熟鸡蛋根本没用呢。

    “还是我们小影好啊,会心疼千陌姨,不像那两个小子,只知道嘴上说,没有实际行动。”

    千陌没有告诉小影这个法子无效,反而将她抱起来坐到椅子上,让小影坐在她的身上帮她用鸡蛋轻轻滚着。

    千羽和千浔听到自己的娘夸奖小影,也不介意,两人笑着依偎在千陌的左右,千浔甚至得意地说道:

    “娘,还是宝宝们有眼光吧?要不是宝宝们认了小影做妹妹,您哪里会有这么贴心的女儿哟。”

    这倒是,这个半路认识带回来的小姑娘,比某些大人要好多了!

    千陌想到这里,忽然就想起了昨晚让自己睡不着的那两个人来,不由心里又如煮开了的粥一般,乱滚起来。

    还是小影说了一句“千陌姨,好了,等晚上睡觉前我再给您滚一次”,这才将千陌翻滚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亲了亲三个孩子的脸,千陌带着孩子们去吃了早餐,然后,便找了个借口一个人出门暴走自虐去了。

    这个方法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常用的不二法宝,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或痛苦,她就暴走,将自己虐得疲惫不堪之后,睡一觉,一切烦恼就通通没有了。

    暴走,可以让她忘记痛苦,暴走,也可以让她灵感泉涌,思路开阔。

    所以,这一次在古代京城的暴走,让她将昨晚纷乱的思绪给理清了。

    她发现她真的是想太多了,没有那么多的可能!

    南夜太初和夜枭不可能是双重人格!

    双重人格的人有着严重的心理障碍,一般要受到重大刺激或创伤才会在两种人格中互相转换,明显他们俩的心理健康得很。

    南夜太初和夜枭也不可能是双胞胎兄弟!

    如果真是双生子,以两人恣意妄为的性子,才不会顾及皇室脸面,也不会相信那些双生子必有一方会给皇室带来灾劫的迷信,他和他只怕早就互认并公诸于众了。

    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南夜太初和夜枭,是一个人!

    对,只有他们是同一个人,才能解释在夜枭身边掉的玉簪为何会出现在南夜太初手里,也才能解释为什么他们两人不能同时出现在她身边,还能解释为什么明知道她订亲之后,南夜太初还笃定地声称她最终会是他的!

    妈蛋!本小姐我从现代穿越到这个架空的古代,受过高等教育,掌握并拥有了那么多知识与技能,即便在现代也是人上人,金领中的金领,在这儿,却被一个破王爷、破庄主给骗得团团转!

    亏她前段时间,心里还为南夜太初起伏不已,怕自己会慢慢爱上他,因此而内疚自责,总觉得对不起夜枭,同时也觉得自己是个水性扬花、朝三暮四的女人,深以自己为耻。

    他奶奶的!原来,她喜欢的,竟然是同一个人、不同的两个身份!

    捉弄她、欺骗她、玩弄她,就这么好玩么?!

    是可忍,姐不可忍!

    她生平最恨的就是欺骗,而且是被最亲最信任的人欺骗!

    所以,她不会放过这两个——不,是这个——欺骗了她感情、将她当白痴耍的大骗子的!

    这天,整个南夜京城的小商小贩和行人,就只看见一个艳丽如画的丁香色女子在街上狂走,没带跟班没带婢女,也没乘马车,围着京城像无头苍蝇般懵里懵懂地转了无数圈也不自知。

    街上的人议论纷纷,不认识的人对她的行为莫名其妙,知道她是千石记老板的人,却以为这是她别出心裁的玩法——谁让她的奇思妙想、种种匪夷所思的行径让她出了名呢。

    在她第N次经过某条街道时,甚至有个小贩指着她暴走过去的俏丽背影,对他摊位上购物的外地人小声说道:

    “看见没有?看见没有?刚才过去的柳小姐,可是我们南夜国的一个奇女子哟,她不仅人长得天香国色,开的店也是业内翘楚,啧啧啧,柳小姐的背影都这么好看!今天她已经是第五次走过我的摊位前了,莫非她又在筹划什么逆天的商业方案不成?要么,就是看上我们这一片商铺的升值前景了,难道她会来这里开店?”

    跟他有相同想法的小贩商家还不少,每个人都将千陌的怪异举止当作她是在考察该地段的商业价值。

    如果他们要是知道千陌只是被某个无耻的人气得在街上暴走,不知他们又会作何想。

    当然,千陌一门心思在想着自己的事,对外界不闻不问,听到了也没往心里去。

    在她盘丝剥茧、拨开重重迷雾,终于确定以及肯定,南夜太初和夜枭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她突然就顿住了自己暴走的脚步。

    抬起头,她有着片刻的愣症,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

    随后她朝左右望了望,当看见那面污糟糟的酒旗时,才发现她已经不知不觉走到小巷里的“桃花醉”店门前了。

    想也没想,千陌挑起门帘,走进了小酒馆。

    “桃花姐,给我来一坛桃花醉,要上回你给我们喝的那种,十二年以上的,今天我要一醉方休!”

    听到千陌气吁吁娇呼的声音,柜台前的桃花姐抬起头,仔细盯着她的脸瞧了瞧。

    千陌的脸红红的,眼圈黑黑的,嘴是噘着的,身上是灰扑扑的——经过大半天的暴走,又累又饿又晒的千陌此时可实在谈不上多优雅。

    这丫头有心事,不痛快,不高兴!

    桃花姐在心里迅速下了判断,于是走出柜台,将她迎到靠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笑着说道:

    “柳小姐,好久不见你了呢,快请坐,想吃什么尽管点,这个时候已经过了午饭的点了,没有客人,桃花姐有时间给你做几个拿手的菜。”

    千陌摇摇头,拉着她坐在她的身边:

    “桃花姐,吃什么无所谓,我一点都不觉得饿,就想喝你酿的桃花醉,你赶紧让人抱一坛上来,不,先来二坛,你也陪我一起喝,我们一起说说话。”

    “柳小姐……”

    桃花姐刚开口就被千陌给打断了:

    “不要叫我柳小姐,多生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得那么远干嘛?我又不会欺骗你,也不会害你!桃花姐直接叫我千陌好了。”

    咦,这丫头不对劲,说话的口气也很冲,看来是有人得罪她,惹她不痛快了!

    桃花姐从善如流地笑着答应:

    “好,姐以后就叫你千陌。千陌,你等着,姐马上给你去拿酒去,顺便再炒两个菜。”

    见千陌似乎有话要说,她赶紧抢先说道:

    “千陌,空腹喝酒很伤身体,既然是来了姐的桃花醉,当然就听姐的,放心,姐马上就来陪你喝酒聊天,咱们两个女人投缘,今天就喝它个痛快!”

    “嗯。”千陌点点头,也不再拉着她,松开手让桃花姐去厨房准备。

    很快,桃花姐就端了三个菜,一坛酒出来了,将托盘里的酒菜和碗碟摆到桌上。

    “来,千陌,喝酒之前先吃点菜,养养胃。”

    “不要,我要先喝酒!”

    千陌拍开酒坛上的泥封,给桃花姐和她自己一人倒了一杯桃花醉,然后端起酒杯就往嘴里倒。

    桃花姐也没拦她,知道她一定是心情不好想要买醉,便不动声色地给她碗里夹了几筷子菜。

    千陌喝了一口喝干杯里的酒,不禁“咦”了一声:

    “桃花姐,这酒怎么这么淡?和上次喝的不一样,你不会又拿一二年的桃花醉的来唬弄人吧?”

    十年以上的桃花醉可不是喝着玩的,它的醇度可高了,喝着爽口,后劲却十足,桃花姐怕她心情不好喝醉,所以端来的只是才酿了一年的新酒,味道自然无法和十二年的陈酿相比,当然,也就不那么容易喝醉了。

    桃花姐浅浅地啜了一口酒,笑吟吟地说道:

    “千陌你还真是行家,这都喝出来了,十二年的陈酿也就那么一坛,上次给你们喝了,我这心里可是心疼了半个多月呢。如今就只有这种新酒了,要想喝上次那样的,再等十年吧。”

    “十年,那得等多久啊?算了,就喝这个吧,我不挑剔!”

    千陌替自己倒了第二杯酒,又是一饮而尽:

    “桃花姐,你说,这世上的人,为什么要互相欺骗呢?骗人是不是很好玩?捉弄别人是不是会很有成就感?”

    忽然发现酒真的是个好东西,高兴时喝,不高兴时也喝,成功了喝,失败了仍然喝,婚礼上喝,葬礼上也喝。我们的女主想买醉,她会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