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步旧路

素食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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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道仙和掌事处的师兄报备之后就下山了,她没有使用轻身术,而是拾级而下,挺拔的雪约树分列两旁,又是一个一片雪白铺天盖地的季节,当年她站在石阶的最低端,一步步的走上来,如今她站在石阶的最顶端,一步步的走下去,凌霄宫下面有许多求医求仙的凡人,抬头仰望着她,目光里是渴望,是羡慕,是嫉妒,是算计,是更多更多复杂的她看不懂的情绪,曾经她也有这样的目光吧。她叹了口气,没有再走到石阶的底端,只走了一半,看着底下凡人越发迫切的眼光还是掐了轻身诀,飞身而去。

    十三岁的陆道仙身量已经和凡人十七八岁差不多了,只是胸还没长起来,穿着弟子服在碧奇城坊市里也是很引人注目的,陆道仙去了百宝楼,百宝楼是徐家的产业,为了讨好凌霄宫,对宫内弟子都是打九折,陆道仙也是和徐君之徐宛之一起的来过的,店里的小二记得她,一看见她就迎上来,一脸笑意:“陆仙子,你想要什么?”

    陆道仙点头:“我想要一件飞行法器,一件攻击法器,一件防御法衣。”

    这都是修士必备的,价格都不便宜,小二很开心:“那您跟我去二楼看看?”

    二楼的东西比一楼的大路货好,也要贵一些。

    陆道仙身上的钱都是师傅给的,这么多年也不少了,点头跟他上去了。

    二楼陈设大方简朴,清新木的台座上铺着酒红色的英细兽皮毛,上面浮着一个个光团,里面护着一个个上品极品法器。小二先把她引到了攻击法器那边,攻击法器难得,极品攻击法器一出更是抢购一空,等闲少有闲置的。法器对于修士来说是最基本的,之后还有法宝,宝器等等,陆道仙如今的修为只能驭使法器一类,等她筑基了就能驭使法宝了,威力更大,价钱自然也更贵。

    陆道仙一边打量着现有的,一边听小二介绍着:“陆小仙子,您是水灵根,我们店里金火系的攻击法器比较多,您不如看看控制系的攻击法器或者武器类的法器。”金火二系攻击力出众,水系就柔和许多了。给人的感觉,攻击性太弱。

    通过法器来增强法术威力,这就是法器存在的意义。

    小二继续介绍:“适合您的,有一套针类的法器,有一把剑类法器,一把拂尘类武器,还有神魂类法器缠音铃。”

    陆道仙问他:“都有什么特点?”

    小二先把她引到剑类武器跟前,剑身细长,尚且泛着寒光,剑柄精致,通身乌光,很适合女修士使用,虽比不得徐宛之最近得的那把极品古圣剑,但应该也是同一修士炼制的上品攻击武器了。“这是上品古圣剑,细长锋利,和适合女修士使用,轻便灵活。”小二见陆道仙没什么特别感觉,就又领到针类法器前。

    九根细长的银针被封在一个透明的盒子里。

    “针类法器比较适合偷袭,出奇制胜,对于破灵气罩很是有用,攻击力就要相对说弱些了。”

    陆道仙不喜欢针类的武器,示意小二看下一件。

    下一件是一把拂尘,极品龙葵拂,“这是千年的乌木手柄炼入了乌华金,柄长二尺一寸二分,手柄前端附上玉白马马尾,”拂尘属于软兵器,陆道仙其实更喜欢硬兵器一些的,可是眼下也没什么比较适合的了,她知道自己神魂不算特别强大的那种,而且神魂类法宝适合远程,就决定要这把龙葵拂了。

    “就这个吧。”陆道仙对小二说。

    小二喜上眉梢,带着陆道仙去看法衣。

    法衣的材质都差不多,只是品阶差距,陆道仙选了一件虹纱袍,由二品的虹虫丝编织而成,选了浅绿色的对襟齐脚腕的款式。

    飞行类法器选了把中品的飞剑,飞行类法器坊市中很少有上品的,中品速度已经是很快了。

    小二给她算账:“龙葵拂两千五百下品灵石,虹纱袍一千八百下品灵石,飞剑八百灵石。给您打九折,给您算四千五百下品灵石。”陆道仙知道这已经是给了她很大的折扣了,从储物袋中取了四十五块中品灵石,递过去。这已经去了她身家的一大半,不敢想象底层的弟子怎么过的,这也是她从来不吃丹药才能存下这么多钱。

    小二取了解禁制的符,三件法器用英细兽的皮毛包着送过来。

    陆道仙点头收进来储物袋里。

    “仙子好走。”小二一脸灿烂笑意的送她走。

    陆道仙出门后左转,拐入了凡人的生活区,正是白天,人声鼎沸,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街上有卖糖人,卖菜,卖些胭脂水粉小玩意的。

    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老爷,有出门玩耍的大家闺秀,也有平民妇人带着孩子在卖菜,贩夫走卒,来来去去。陆道仙去成衣铺一口气买了十套各式各样的衣裙,都是现在流行的款式。她出门之前在徐宛之那里拿了一些金银珠宝,现在是派上了用场,给了掌柜一锭银子,老板娘找补了一个小银裸子。为了像个凡人,还在腰间挂了荷包,找了老板娘要个棕色的布条,取下木钗将头发高高的一系,换了件橘色的棉麻常衣,手中拿着飞剑,像个行走江湖的女侠客,要不是掌柜之前看过她白衣木钗的出尘样子,都要被唬过去了,可是纵是布衣,修仙者也自有出尘意味,况且陆道仙年少,肤白细腻,眉目清秀,也很是引人注目。

    陆道仙没有御剑而还,她去马市买了一匹马,想把六百里路再走一遍,当年艰难险阻,而今故地重游,熟悉又陌生的城镇,似乎忘了,似乎从来也没有忘记,风吹日晒,日夜兼程。街上仍旧有花子讨饭,她牵着马从闹市走过,从荒野走过,找方圆百里最高的山看了些日出,也看了几日日落。当年错过的风景一一补回来,感觉自己也像凡人一个,俗世中不适合修炼,她也无意在外修炼,只把自己当个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