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章:一步步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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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的管理制度与上次一样,加上不少人认出了他,对这支外来的军队就没有那么抵触了。

    再者,他还带过来不少传教士,稳固住黄沙镇还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他的目标可不仅仅是黄沙镇。

    林晓从之前那群被剿灭的骑兵得到了一幅中地王国的地图,上面把中地王国完整的呈现在他的面前。

    他目前的位置是最西边,而中地王国的中心在东边,相隔近千公里。

    这次与中地王国生冲突的奥斯王国则在北面,只划出了一个轮廓,其余只有数个小国。

    另外中地王国还是一个临海国家,也就是说,他们很可能有海军。

    海军……

    这距离自己还很遥远,他没有去多想,把目光放在黄沙城上。

    黄沙城是中地王国西边的一座大城,周围有不少村庄,人口不少于百万,只要攻下这座城,便可一步步蚕食中地王国。

    除了这个原因,林晓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往西走就是一大片沙漠,这是一个天然的屏障,同时也把他堵在了里面。

    不过怎么进攻黄沙城是一个问题,从审问俘虏得知,黄沙城目前有将近5千的兵力。

    这只是表面的,到了战时,完全有能力拉起一支1o万人的大军。

    就算都是炮灰,人数多起来也是非常恐怖的,就算再强,也有体力耗尽的时候。

    当然,林晓也不打算一上来就招惹上整座黄沙城的贵族,他完全可以逐个击破。

    要知道这些封建贵族可不是一条心的,看着别人遭殃,不落井下石就算不错的。

    但怎么打还是一个问题,他手中的情报不足,万一打错人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黄沙镇被扣留的商人和旅者有不少,林晓只好试着能不能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什么。

    在威逼利诱下,这些人乖乖的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交代了出来,整合起来也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原来黄沙镇的贵族分为两批,一种是世袭贵族,另一种则是靠着功勋获得封赏的新贵族。

    他们互相看不顺眼,因此形成了两种势力。

    黄沙城基本上都是老贵族,新贵族的人数不多,爵位最高的才只有子爵。

    前几月黄沙镇生了情况,新贵族就受到了打压,黑锅全部丢给了属于新贵族势力的灰世邦,撸掉了他的爵位,谁让他是讨伐军的最高统帅,即使是名义上的……

    可想而知,新贵族在黄沙城是多么的势单力薄。

    整个新贵族的的兵力只有近千,但他们拥有着黄沙城这一片地域四分之一的矿产,人口更是只有2o万。

    兵力不多,资源丰富,这两个理由足够让林晓去对付他们了。

    距离黄沙镇最近的艾利镇达到2o公里,属于另一个新贵族,兵力不过5o人。

    艾利镇没有什么矿产,但有一条通往黄沙镇的要道,黄沙城的军队和商队都是走这条道。

    林晓要是不想让接下来的战场生在黄沙镇,只能将艾利镇占领,以便阻击来犯的敌军。

    休息了一夜,林晓只留下少数灰人士兵监管黄沙镇,便向艾利镇行军。

    让林晓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没有来,艾利的贵族闻到风声后,直接跑了。

    没有丝毫的阻碍,他直接接管了艾利镇,这里还剩下上千人口,直接被带到黄沙镇工作。

    开始他们自然不是很愿意,但现报酬足够厚,心中的怨气顿时烟消云散。

    林晓可没有这么大方,他只不过采取计件的方式,这样也不怕这些平民偷懒。

    相继占领两座小镇后,接下来距离艾拉只有1o公里的一处铁矿就成了林晓的目标。

    这座铁矿正是新贵族那个爵位最高的子爵拥有的,驻扎着1百个士兵,听说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林晓没有着急起进攻,等待第一步兵团休息好之后,才向铁矿进军。

    铁矿里面的士兵似乎早就已经知道他们会到来,提前做好了准备,居然连夜增派士兵,从原先的1百人达到3百人。

    不仅如此,他们还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建起了厚厚的城墙,看模样是打算决一死战。

    林晓见状锁起了眉头,看那城墙的厚度,似乎有些不好对付。

    见到已经到了火炮的射程,他还是下令道:“火炮小队准备,开火!”

    一炮弹射出去,因为第一次是试射,不太准,一个都没有打中城墙。

    但从被它们砸出来的深坑来看,威力还是不错的。

    躲在城墙后面的中地士兵,也是看得心惊肉跳,要是砸在人身上,估计都要成碎片了。

    作为这些士兵的长官,诺顿也是一阵惊愕,脸色同时变得难看起来。

    他知道在这么下去,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不能败也不能跑,因为这里是子爵大人的根基。

    诺顿的目光紧盯着敌军,目光直接落在了他们的武器上面。

    “这些人,好像全部都是弓箭手……”

    诺顿若有所思,直接下令士兵穿戴上铁矿里的盔甲,这是子爵大人暗地里打造出来的,为了就是防范那些老贵族,现在也顾不得这么多。

    有这些盔甲的保护,士兵应该能冲到敌军的面前,那个时候才是他们翻盘的时机。

    对于自己这些士兵的近战能力,诺顿还是很有信心,不说歼灭敌军,杀退敌军还是能够做到的。

    上百名士兵迅将盔甲装备上,分成了数队,向林晓的部队杀过来。

    他们这个方法也有效,而且不幸的是,林晓5门滑膛炮,其中1门炸膛了,所幸炮兵没有伤亡,可也影响了效率。

    剩下的4门跑顶多在敌军冲上来之前射两轮,毕竟不是塞火焰就完事,还需清理掉火焰的残渣。

    4炮弹打出去,只有2中了,由于敌军太过分散,只干掉了7个人。

    作为主力的弓箭手也起了攻击,可是对方居然装备着盔甲,即使只是胸甲,也抵达的削弱箭的威力。

    想让对方的士兵失去战斗力,至少需要6根箭,不然他还能站起来跑,可林晓的弓兵营也只是6oo人。

    一个弓箭手捷径全力,一分钟可以射6箭。

    也就是说,每一个弓箭手必须每两箭都要射中敌人,想要做到这一步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到1分钟的时间,3oo名中地士兵在付出将近百人的代价,终于冲到了距离5o米的位置,眼看就要杀上来。

    只听林晓依然平静的下令道:“线列步兵大队准备——”

    “瞄准——”

    看到一排排拿着火绳枪的步兵整齐站出来,处在战场上的诺顿脸色一遍,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见过的火铳。

    这些武器想必也不比火铳差到那里去,而且数量这么多,他后悔下这个命令,竭尽全力的吼道:

    “快撤!”

    “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