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美女面前秀才华

隔壁老司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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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雪继续说道:传说中,在印尼的丛林深处有一种麝香猫,最爱吃咖啡豆的果实。但是它们的肠胃却无法消化咖啡豆,于是吃进去的咖啡原豆,便直接被排泻出来。因为这种麝香猫都是一些精明鬼,它们挑选的咖啡果品质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它们拉出的咖啡豆,当然也是最优秀的。当地土著人就从猫粪中挑出拉出来的咖啡豆,然后将这些发酵过的咖啡豆制成咖啡粉,连最顶尖的咖啡专家尝过都赞叹不已,但由于这种麝香猫数量现在越来越少,所以这咖啡也就越来越贵了,甚至比黄金还贵。

    我靠,老子当场就忍不住骂起来了,怪不得太祖要扯红旗闹革命,尼玛的老子穷的时候方便面都吃不起,尼玛有钱人居然一口就喝掉老子一个月的生活费,草了,换老子老子也要把脑袋别在要带上闹革命,反正穷鬼一个,不如和土豪拼命去,大不了一起穷去!

    话虽如此,但老子无论如何,现在也是穿得起鞋子的人了,不再是光脚的乡巴佬穷逼了。

    我听沈雪说这猫屎咖啡这么贵,于是迫不及待的低头一饮而尽,老子还未及吞下咽,突然想起,沈大小姐说这几把的猫屎咖啡,居然是从猫糞中捡出来的,我靠,老子当时就懵逼了,嘴里含着那口猫屎咖啡,想吐吧,却又不敢,想咽下去吧,又觉得太特么恶心。

    直到纠结了好一会儿,老子才捏住鼻子一口气吞下去鸟。

    我喝完这煞笔的猫屎咖啡,还故意装逼似得,瘪瘪嘴道:沈大小姐,你刚才说这猫屎也值这么多钱啊?

    沈雪微微一笑道:小土豆,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种咖啡豆,是经过麝香猫的肠道发酵后味道才变得如此独特的。哼,这种咖啡在大陆根本就买不到的,我这里的还是我爸爸的外国朋友从印尼带回来的呢!一般人本小姐根本就不会给他喝的!

    我听了沈雪这几句话,立刻暗自狂笑起来,这说明老子在沈大小姐的心目中,还是有些分量的啊,我看,今夜有戏啊。

    沈雪趁我不注意,笑嘻嘻的拿起我方才画的美人图,仔细瞧了一瞧,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了:

    小土豆,快点从实招来,你是不是暗恋我啊,怎么你画的梦中情人,这么像本小姐啊!

    我老脸一红,慌忙伸手过去,想将那幅画给抢回来。

    沈雪笑着多开米海拔那幅画反手藏在身后,坏笑道:小土豆,不如送给姐吧!当个纪念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都怪你吓我,那幅画成了丑女图了,你叫我如何送的出手啊?

    沈雪笑盈盈的说:没关系啊,只要是小土豆画的,姐都喜欢啊。

    我没辙了,只好说:那随便你吧,只要你不怕将来也长得这么丑!

    沈雪哼了一声,像个骄傲的小公举那样霸道:本小姐浓妆淡抹总相宜,怎么画都是泡了的!

    我立刻怕马屁道:那是自然,雪姐就是长道一百岁,也是个漂亮小公举。

    这马屁拍的实在正点,果然让沈雪对我大为好感。

    沈雪把我拉到书架前,说跟我讨论一些文学方面的事。

    我一愣,问沈雪要讨论什么文学,是传统文学《废都》,还是网络文学《白洁X传》,还是打着文艺范的18岁书,比如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杜拉斯的《情人》?

    沈雪白了我一眼,骂我思想不纯,小小年纪脑子里怎么都是跟女人有关的不良思想。

    我就呵呵了,立刻反驳道:沈大小姐此言差矣,古人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只不过是个很正常的男人罢了。

    哈哈,还男人呢,小屁孩一个,一只小耗子还敢冒充黄鼠狼,真是不要脸!沈雪竟敢仗着自己身体发育良好,挺起她异常骄傲的事业线,放肆的嘲笑老子。

    我靠,我偷偷的望着沈大小姐的F码,忍不住的暗中吞了口唾沫,心想,这么漂亮的魔鬼身材的大美女啊,被别人上了实在可惜啊,老子一定要好好泡她,把沈雪从何飞那个死太监手里夺走,反正挖墙脚,一直是老子的强项。

    再说,就算老子不她的挖墙角,也会有其他的煞笔拉来挖沈大小姐的墙脚的。

    我见沈雪的书架上,有许多书籍,随便抽出一本翻了翻,原来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作品《沉船》。

    我就拿着这本《沉船》,仔细的看了看,泰戈尔是著名诗人,可是这本《沉船》却让我有点失望啊。

    这本《沉船》的故事情节过于离奇夸张,使作品严重缺乏真实感。

    假如《沉船》这也算一部世界名著的话,恐怕就是因为泰戈尔不过是一位所谓的国际名人吧!

    这就好比老子,假如老子冒充土豆的名声,随便写一本小白书,拿到网站上发表,照样会大火特火,吸引一大群的脑残粉丝追书,这就是特么的偶像的力量。

    然后,我又拿了一本普希金的作品《上尉的女儿》,也同样是名不副实,这本书的文学思想也不咋的。

    泰戈尔和普希金都号称诗歌的太阳,我觉得都有点儿名不副实,比本土的舒婷、席慕蓉差远了。

    老子由于心里对这些国际装逼文学产生了抵触情绪,让几乎看不下去,于是干脆扔回了书架,还小声说了句垃圾。

    “小土豆,你怎么这么狂啊,这可是最伟大的著作啊?”沈大小姐郁闷的问道。

    “这种毒鸡汤,有啥好看的啊?”我冰冰的回答,语气不卑不亢。

    哼,小土豆,你,泰戈尔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你怎么能鄙视我的偶像呢!你了解他老人家的作品吗!沈大小姐生气的说,丰满的娇躯一颤一颤的,挺好看的。

    哼,当然了解!泰戈尔确实有两把刷子,在下也读过他的一些诗歌,感觉写得非常好的很少,其中一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还算凑合吧!我淡淡的说道。

    什么?还算凑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最喜欢的诗歌,你要不要听听啊?

    好啊,在下洗耳恭听。我笑道。

    小土豆,你听好了啊……沈雪清了清嗓子,稳了稳身子,随后娇声朗诵道: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般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

    “你喜欢这首诗歌吗?都听读懂吗?”沈雪吃惊地问。

    “呵呵,小看人,当然能听懂呢,这不是就一首暗恋的情诗吗?对了,沈大小姐,你在我面前都这首诗,好像不太好吧,难道你也暗恋本大神?我一甩飘柔洗过的秀发,骄傲的问道。

    哼,作死啊你,竟敢调戏本小姐!沈雪气的恼羞成怒,仗着自己发育的比老子猛,当下张牙舞爪扑过来,伸出双手只一扭我的手腕,就被锁死了老子的脉门,疼的我大汗淋漓,太阳你麻痹,这沈大小姐居然是个能文能武的狠货。

    饶命啊,英雄!我痛得大声求饶,有点儿像周星驰《大话西游》里场景。

    沈大小姐:哼,放过你?你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我懵逼了:正在想啊……那你给我个杀我的理由先!

    哼,算你狡猾,小土豆,姐看你是,文也不行,武也不行,还想当我们沈家的乘龙快婿啊,醒醒吧你!我看你还是回去做你那山贼有前途的职业吧!

    沈雪笑着拍了我的脑壳一下,然后放开了我。

    我靠,大小姐,你品位也太差了吧!居然认为山贼也是有前途的职业,我心中取笑道。

    沈雪接着说,“小土豆,其实相比诗歌,我更愿意阅读小说。”

    我一听很高兴,就像遇到了知音,小说才是老子的最爱啊,于是我欣喜地问:

    “沈大小姐读过哪些小说啊?”

    “古今中外,好看的小说都读。”

    “哇,那岂不是博览群书了。”我拍马屁道。

    “不敢当,本小姐呢,读小说完全是凭自己的兴趣,不像你们这些文学大神,非要探求什么高深的思想内涵,那样多累啊!”

    我靠,太阳的!文学大神?老子是冒充的好不好!

    说实话,老子当场差点笑抽了,我指着自己身上那件十八块钱的灰太狼图案的地摊T恤,笑道:沈大小姐,你见过穿这这么卡哇伊的文学大神吗?

    这还不算,老子立马拿出手机,调出自己的‘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的手机铃声,嬉皮笑脸的对沈大小姐说:你见过有这种脑残铃声的文学大神吗?

    沈雪一听笑弯了腰,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居然还有《葫芦娃》啊?看来小土豆你还真的没长大啊!

    晕。我老脸一红,赶紧解释说:我已经长大发育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