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宾主尽欢

九曲问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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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算是李二小朝廷的一次内部聚会了,他麾下的文臣武将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程咬金、尉迟恭等都出席了这次饮宴,这些人都是李二的铁杆心腹。王小麦一边喝着冰镇的果汁,一遍偷偷打量着李二手下的势力,怪不得李二日后能当上皇帝,看看在座的这些人就知道了,几乎是大唐小半个朝廷了。

    众人刚坐齐,殿门口便走进三两个有说有笑的人影来,王小麦眯着眼睛一看,依稀辨别出中间那人穿着一身莽龙袍,脸上的神采很是飞扬,正是两日不见的李二。左手边是房玄龄,右边那人不认识,大致能看出是一个面目俊朗、身材中等的青年人。

    “这是长孙无忌”旁边的宇文士及把嘴巴躲在折扇底下介绍道。

    长孙无忌!王小麦恍然大悟,李二的小舅子,这家伙也是个名人,想不到现在竟然这么年轻。

    李二在主位上坐下,宴席便开始了,几十个身材婀娜的舞娘鱼贯而入,长袖翩翩的跳起了舞蹈。相比昨天正式的宫廷舞,秦王府的舞蹈就亲民了许多。这些跳舞的少女姿色都属上乘,加之天气炎热,只穿着薄纱的衣裳,露出若隐若现的曼妙身材,宽大的衣袖不停的在眼前飞过,看得王小麦一阵口干舌燥,急忙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

    “我爱低胸装”

    听着王小麦的喃喃自语,旁边的宇文士及露出一个淫荡的笑容:“这些舞娘的装束可是今年刚流行起来的最新胡装,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王兄若是有兴趣,想必秦王殿下不会吝惜”

    我这是纯粹欣赏的眼光好不好?来人家家里第一次做客就抱了好几个美女回去,一个色狼的帽子肯定跑不掉,老子是这种人吗?王小麦咳嗽了一声:“宇文兄不愧是个中好手,竟然一语道出这些舞娘身上的衣衫来历,在下佩服”这老小子一看就是风月场合的老手,竟然连人家穿着打扮都一清二楚,说他是个正经人恐怕连傻子都不会相信。

    宇文士及闻言得意的一笑:“小菜一碟”

    今天的宴会就没有昨天那么拘谨了,毕竟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李二带头敬过酒之后,众人便嬉笑着开始吃吃喝喝,这次饮宴纯粹只是得胜还朝的一次庆祝活动,并没有谈论政事。也不知道李二是怎么安慰这些武将,一个个都压下了心中对他此去军职的疑惑,专注于眼前的酒肉来。

    王小麦被一帮武将拉着玩猜拳游戏,想不到这个年代就有“石头剪刀布”了,这个游戏简单粗暴,输了就喝酒,倒是符合这一帮大老粗的秉性。

    秦琼尉迟恭两位门神很快就被灌倒了,互相搀扶着捂着嘴奔出了大殿,留下殿内一众人的奚落声。玩这个游戏玩的最好的程咬金,这家伙不仅酒量好,出拳也准,很少喝酒,直到把单雄信也喝趴下,老程一脸蔑视的看着王小麦:“小麦兄弟,你要是当面喝三个,哥哥就放过你”

    老程这话立马引来一阵的嘘声,众人纷纷表达对程咬金狂妄的不满。

    “猪鼻子插大葱装什么大象,老子要不是昨天晚上喝多了,现在在桌子底下就是你”

    “老程本事不大,吹的牛皮倒是不小扶我起来,再和你大战三百回合呕”

    “别往地上吐这有个铜盆”

    王小麦仰着头一笑:“老程你吹牛不带打草稿的,你要是现在自罚五个,老子就不和你计较,要不然今天你就得横着出去”

    “嚯”众人一阵哗然,这王小麦口气也够大的,这人看着文文弱弱,倒是个狂放的性子。

    “来!”程咬金一拍大腿,豪气干云的把酒觞倒满。

    王小麦也是不甘示弱的倒上酒,开口道:“我先让你一把,这把出锤子”“石头剪刀布”在山东地区又叫”剪子包袱锤”,因此王小麦说先出锤子便是指“石头”了。

    程咬金哈哈一笑,心道这些小把戏老子都玩腻了,你说先出锤子,别人下意识会以为他必然在说假话,肯定不信,因此肯定会出剪刀,这样对方无论变成布或者剪刀,至少都会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一般思路。但是看刚才王小麦玩的不错,肯定也是个好手,因此这句话八成是真的

    “布”

    “剪刀”王小麦得意洋洋的看着老程,“老程你也太傻了,我告诉你出锤子你还以为我真出啊”

    “哈哈哈哈”众人看到程咬金吃瘪,顿时放声大笑起来。

    程咬金气的吹胡子瞪眼,以往都是他这样奚落别人,这王小麦果然是有两把刷子,含恨喝下一杯酒,怒气冲冲的说道:“不准说话干扰别人”

    “好!”王小麦痛快的答应道。

    再次倒满,两人虎视眈眈的看着对方

    “石头”

    “布”

    “老程你又输了”王小麦拍着手大笑道。

    老程一饮而尽,抹着嘴角的酒浆,心道小看了王小麦,得仔细观察一下他的套路。

    “剪刀”

    “剪刀”两人打平。

    “剪刀”

    “锤子”

    程咬金再次端起酒杯,平心静气的喝下酒,再让俺多喝几杯,情况就逆转了程咬金的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眼前开始模糊了,也没摸清楚王小麦的套路,一仰头,喷泉一样的喷了自己一身

    王小麦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享受着众人的欢呼,这程咬金耍拳是出了名的,以往在军中的时候胜多败少,没想到今天却是被王小麦喝倒了。

    天色渐晚,众将一个个的被搀扶上王府的马车送回去。出了王府大门,王小麦眼前也是模模糊糊的,喝了一下午没怎么停住,饶是他酒量大也撑不住了,拍着旁边宋老三的肩膀:“李二这小子忒小气,就送了五十倾田地,老子又不会种庄稼,要这么多田干什么还不如送些金银实在些”

    “小麦”宋老三急忙捅了捅他的腰眼。

    王小麦转头一看,老宋怎么跑到右边去了?那扶着自己的左边的这家伙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