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无耻的曹昂

帅气的二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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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珺的神志越喝越清醒,但曹昂似乎已经有些醉了,他在散场之前喝的就比林珺多,现在正捧着头坐在那里,有些头痛的样子。

    她已经懒得再装醉了,反正已经确定这种破酒是喝不倒她的,干脆就和曹昂拼了,果然还是她赢了,真是大快人心。

    曹昂自己感到有些头昏,却看一旁的林珺好端端的坐在那里,不由内心一滞故作关切的问:“你喝了这么多,是否觉得有哪里不舒服?”

    林珺坦诚的说:“还好啊,没事,就是有点想……如厕。”

    曹昂眨了眨眼,双眸闪过一丝精光,低声说:“我也想去,走吧,我们一起去。”

    说完就起身,还伸手将林珺也拽了起来,似乎生怕她反悔不去了似得。

    曹昂歪歪扭扭的领着林珺向院子里走去。

    林珺发现走在前面的曹昂时不时回头,用忧愁的眼光看她一眼,心中也越来越清明。曹昂从一开始宴会上就给她灌酒,还怂恿其他公子和小曹丕和她喝,本以为把她放倒了,却不想是在装醉。

    于是只好把她单独留下来再喝,却没想到把自己喝醉了林珺都没倒,所以心中不甘吧……

    至于他灌醉林珺的目的,怕就是想看她到底是男是女吧……

    那么这一起出来上厕所,目的恐怕也不单纯吧……

    想到她喝醉、不省人事之后,曹昂会来检查自己的性别,林珺就不寒而栗,他准备怎么检查!

    正气愤间,二人就到了厕所。

    这时候的厕所,也就是茅房,当然不是室内的。不过像曹府这种规格,厕所都是单独划出来的一块。

    虽然是旱茅房,里面比较脏,但还算装修过,有门挡着,林珺微微松了口气。

    曹昂停在茅房门口,给林珺做了个“请”的手势。

    林珺连忙说:“公子先请。”心道搞毛线,非要两人一起来上厕所,谁先谁后还要你让我,我让你的。

    曹昂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大方的进去了。

    等曹昂进去后,林珺却说什么也笑不出来了,她发现这个茅房的围栏很矮,矮到曹昂站进去,她还能看到他的大半个头!

    林珺不敢再看,背过身站着。寂静的夜里,听到了曹昂解衣服和……流水的声音。

    不多久曹昂便出来,关切的对面如死灰的林珺说道:“快去吧。”

    林珺僵硬的走进茅房——她不能不进去啊,刚还闹着要如厕,现在又不上岂不怪异?

    果然,这个茅房的档门根本没有办法把她完全遮住,还露出了一个脑门!虽然曹昂现在背对着她,但按照他的无耻程度和对目的的执着度,一会肯定要回头偷看的,如果她蹲下去,肯定马上被发现的!

    怎么办,怎么办……她的女儿身这么快就要被发现了?花木兰在军营呆了小半辈子,是怎么做到的?

    林珺急的快要哭出来,闻着茅房里的恶臭味,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她把头低低的垂下去,深深的吸了一口臭气,并把手指伸进喉咙管中。

    “呕……”林珺终于吐了起来。

    外面的曹昂听到呕吐的声音,直接冲了进来,拖住林珺的背,将她缓缓扶了出来,还关切的问:“怎么突然吐起来了,还好吗?”

    林珺本就喝了很多酒,再加上茅房味道实在恶心,连吐了好多口,心里却暗骂曹昂无耻——别人还在上厕所就直接冲进来,果然是别有用心!

    她本就没吃多少菜,吐了不少酒后就无力的倚在树上喘着气。

    曹昂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问她:“好些了?我再扶你如厕吧?”

    你大爷,还不死心!还想再看我脱裤子么……林珺很想把身边这位无耻的公子丢进茅坑里去,但想了想估计打不过,只好作罢。

    她顽强的直起身子,微笑着说:“不必了,都吐出来了。”

    曹昂:“……”

    林珺又清清喉咙,对曹昂正色道:“公子,天都快亮了,我再呆在府上恐曹大人撞见了不好,这就别过了吧。”

    曹昂明显面有不甘,但可能想不出什么办法了,沉吟了一会说:“好吧,你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林珺得到曹昂的首肯,心花怒放,心想终于结束了,飞快的说了句“公子告辞”就一溜烟的跑掉了,把曹昂和呕吐物留在了茅房边。

    她回到住所的时候,天都快亮了。真是难为曹昂了,为了搞清楚她身份,跟她耗了整整一夜。也还算他有气节,没有一棍子将林珺打昏,再验她的身。

    林珺窝在塌上,把自己包成一团,浅浅的睡去,她知道曹昂不搞清楚一定不会放弃,不过那又如何呢,躲一日算一日吧。

    反正,他也活不了太久了啊。

    所幸曹昂也并非每日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作为继承人,他每日要练武、读书、处理公务,还得抽空陪伴曹丕,并没有时间整日的围着林珺转,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二人都没有再见上一面。

    还没等曹昂有功夫进行下一步行动,朝廷就下旨派曹操去青州剿匪了,曹昂自然也是要跟去历练的。

    而林珺现在已经不隶属于军队了,并没有安排她随军,东郡留了夏侯惇将军的一小部分军队值守,她这种文官与女眷也都留了下来。

    她本想主动请缨随军去看看,但考虑到现在正是风口浪尖,还是离曹昂远点吧。

    大部队一走,林珺的工作就更闲了,整日里无所事事,只在街上四处闲逛,考察风土人情。

    她自跟了曹军,每日都吃大伙饭,除了那夜曹昂宴请的菜还比较好以外,其他餐林珺几乎都没有胃口。虽回了东郡食物种类多了些,三天两头也有肉吃,但也只是几片白煮的肥肉,配上没有油水的青菜,她每日都味同嚼蜡。

    既然这段时间没事,她就去后山捉只山鸡,或者捕只兔子,给自己开个小灶吧!

    她挑了个晴朗的日子,带着弓箭短刀去了山林。

    这个时代的山林可不比现代光秃秃的旅游山,这里树木密集,毒蛇毒虫随处可见,没准还有猛兽出没。亏得林珺身手还算了得,否则一个人也不敢闯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