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抢人头

武不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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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兵败将!

    用这四个字来形容这些兵卒,那真是再适合不过了。经过反复的厮杀之后,这一支声势浩大,全盛时期的兵卒甚至近万的白莲军,如今只剩下六百余人,而且伤者众多,士气低迷。

    对苏南来说,他得到的唯一好处,便是经历惨败之后,他“众望所归”的成为了这一支白莲军败军的首领。

    但这件事情,其实也算不得好事。他既然成了首领,这只败军的担子就全压到他的身上了。别的不说,光是一个粮食问题,就足以把人压垮。

    六百多个人,就是六百张嘴,每日需要的粮食,那都不是一个小数。若是没有足够的粮食,这只原本就濒临溃散的队伍就会彻底垮了。

    幸好,苏南的运气不错。在他的队伍中,有几个是刚加入白莲军不久的本地人。对本地的情况很是熟悉。从他们口中,苏南惊喜的得知,在附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大型的山寨,里面盘踞着六七百号山贼,四处打家劫舍,小日子过得可是好不快活。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苏南那是一阵的惊喜。虽然山贼和草寇其实可以算是同行,但他却没有顾及同行之间的“和谐”,直接亲自带人去把那个山贼给劫了。

    苏南麾下的军队虽然只能算是残兵败将。但经过这么一番“洗礼”之后,却也是去糟存精,留下的尽是能战,敢战之士。对付区区一群土匪,自然是手到擒来,没有折损一兵一卒,便将其攻打下来了。

    至于这群倒霉的土匪,苏南一点没有手软,直接把他们消化处理了。先将山寨的头目和他们的心腹,以及恶名远扬,劣迹斑斑之徒给尽数斩首。然后又将剩下的山贼尽数打散,编入道军队之中。

    经历几场战事之后,苏南就好似开了锋的利刃一般,锋芒越来越胜,他明知自己的一个决定一下,便会有上百颗人头同时落地,但他却毫不犹豫,连眼皮都没眨。若是换做三日之前,他可做不到这个地步。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群山贼,的确有取死之道。他们固然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但行事却是无比的狠辣,光是屠村灭寨这种丧心病狂的事,都曾做过几遭。苏南攻破山寨的时候,除了粮食,金银之外,甚至还搜出了四十多个固然容貌姣好,但却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妇女。

    有些事情,苏南固然可以狠辣一些。但对于这些可怜人,苏南倒是没难为,而是将她们变成了医护兵,用来照顾那些身受重伤的伤员。

    有了这个土匪窝歇脚,那些已然精疲力竭的白莲败军终于可以喘口气,歇息一番了。至少能吃口热乎饭,喝口热乎水。对于死里逃生,已经有些风声鹤唳的他们来说,这也算是天堂了。

    虽然苏南自己也心里清楚,这座山寨只是暂时存身的地方,但再次驻扎的时候,却是将其当成永久据点不值得。先是让一些会木匠活的士兵砍出一大片木屋,扎出一片寨子,甚至还修建了不少厕所。

    民心思安,苏南这番动作下去。原本已经变成惊弓之鸟的败军终于安定下来,焕发了几分活力。

    待到军心安定之后,苏南就有了下山的想法,想要下山去做一件事,一件看上去有些傻,但却是他必须去做的事情。

    偷人头。

    在牛得志被杀之后,他的尸体并没有收敛,他的脑袋被官军高挂在城墙上,暴尸七日。

    这是一种很残忍的做法。在大离,也有入土为安的说法。这种暴尸的做法,是对死者做大的侮辱,比让女子赤身裸体的在闹市上行走,还让人感到羞辱。

    牛得志对苏南,并没有太大的恩情。两人之间的交情,并不足以让苏南为他赴汤蹈火,但却足以让苏南为他做着最后一件事情。不如此,苏南的心就不得安。

    此事固然有些困难,但苏南只要小心行事,终究还是能够办到。更何况,他在山贼窝里,更是发现一把飞爪,有有这种攀爬利器相助,让他有多出三五层把握。

    因为方便起见,苏南此去并没有带上贯用长枪,而是带上了一把短剑,有暗藏五六把飞刀,将他那些不成器的部下嘱咐为了几句,便悄然下山了。

    下山之后,苏南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在郡城周围饶了几圈,观察了一番地形,又在郡城周边一处荒废的民居里呆了良久,一直熬到半夜时分,方才悄悄向城墙出走了过去。

    苏南心里清楚,自己的实力固然不错,却也没有以一当百的本事。但在这郡城之内,但却有着数千兵马。故而,他必须要谨慎行事。

    嗖嗖嗖。

    苏南拿出准备已久的飞爪,手握飞爪掌面,用力向上猛力一扬,向墙头用力抛弃。飞到半空之后,飞爪的各趾完全展开,待其抓到一处墙头的时候,苏南用力一拽,飞爪的四趾便立即合拢,牢牢地抓在城墙之上。

    苏南一片攀着绳索,一边抓着墙壁,好似一只灵活的猴子,飞快的向上爬去。

    此时的天色已晚,又没人发觉苏南的动作,因此攀爬的时候,却是非常顺利,没有惊动任何人,便悄然爬上了城头。

    这一步,倒是十分顺利。可是在苏南取下人头,打算将其带走的时候,脚步却骤然停下了,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根据墨菲定律,越是不想遇到的事情,那就越会遇上。苏南对此行的困难,固然是早有预料。但他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碰到预料中最糟糕,最无奈的情形。

    白虎将军,周明轩。

    经过那一夜之后,苏南对那员疑为先天高手的绝世猛将,自然深感兴趣。因此他特意向麾下的白莲军士打听了一番,这才知道了他的名号。

    白虎者,岁中凶神也。常居岁后四辰。能以白虎为名,就可看出他的悍勇。

    在周明轩十三岁,年纪年幼的时候,便以一人之力击溃一支数十人的海贼,自己则分毫不伤。六年之前,周明轩临近的州县有人谋反,在短短两个月内,煽动、攻占附近诸县,数万人云从,结果担任本郡司马的周明轩,靠着本步兵马和招募来的乡勇,不过区区近千号人马,便将对方数万叛军尽数剿灭,此后,当地百姓便用“白虎将军”来称呼他。

    在整个大离,周明轩都是赫赫有名的武将,有着“万人敌”的称号。苏南都不得不承认,让他这样的人去对付牛得志这般的角色,却是用牛刀去杀鸡了。

    但更让苏南想不打的是,击溃白莲军之后,周明轩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做起了守株待兔的勾当。以他的身份,竟会亲自看守牛得志的尸身。这般的做法,已经不是用“杀鸡用牛刀”来形容了,简直是用高射炮打蚊子。

    在没有遇到周明轩之前,苏南对他感到的确无比的忌惮。但当他真正碰到这位白虎将军之后,却并没有一丝胆怯。不仅没有转身逃走,反而拔出腰间的短剑,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位白虎将军,似乎只要有一丝风吹草动,就会发出搏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