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已经出招

日月星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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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定好的地点,先在一家楚风山寨休息。山寨里有温泉,桑拿,钓鱼池,还有自助烧烤,后面又连了一片美丽的园林。如果要避暑或则避寒,来这儿,真是一块好位置。

    山寨的服务员,打扮都是那种土族风格,穿白色大褂,白色头巾。女服务员则是大红衫。

    在山寨安置好后,沈出尘先在包间里安排了一桌饭。土家菜的风味别具一格,大家吃的都很舒畅。陆琪更是连叫好吃。吃过饭后,让服务员将桌上收拾干净。

    随后沈出尘下达任务。

    首先,陈凌与林岚去采购医药品。葡萄糖水是必备的,还有创可贴,纱布,等等紧急救助药品。至于食物,海蓝给大家找来了航空员食用的高化饼干与饮料。还有营养素,喝一口就能满足身体所需。

    老严则研究地图,对于这张地图,老严表示要等到了目的地,然后根据指示,用寻龙点穴的法子找到。他个人比较有信心,但众人都觉得他不靠谱。

    反正先让老严试试,老严不行,还有陆琪的姐姐。

    朱浩天则制定明天的行程,以及包裹负重,谁来背,等等一切细节全部考虑进去。无线对讲机,信号发射器,与国安的联系,等等。这次是绝对的用足全力,小心戒备。

    陆琪自然没有任务,嚷着要去泡温暖,逛园林。大家都忙,这位小祖宗又绝不能出事,最后只能由贝仔保护她,陪着她。

    这一安排,两位当事人都不爽。按陆琪的意思,是想陈凌陪着她。但其实陈凌也嫌她太闹腾,不想陪。但小丫头还以为陈凌挺喜欢她。

    因为自从带着陆琪离开江州后,陈凌就对陆琪很和蔼,关怀备至的。一点都不像在江州那么凶恶。

    陈凌和林岚买好医药品回来时是晚上十点。山寨晚上有篝火晚会,一大群游客跟土家族的人在一起围着篝火唱啊跳的,月光如水,这一群人好不快活。

    陈凌和林岚办好事后,经过篝火晚会。便看见贝仔挺落寞的坐在角落,看着跟大家一起跳的好不快活的陆琪。

    陈凌和林岚来到贝仔旁边,贝仔站了起来,红着脸喊道:“凌哥,岚姐。”林岚呵呵一笑,道:“这么老实喊我岚姐,该不是闯祸了吧?”

    “没有!”贝仔连忙摆手。

    陈凌看了眼欢快的陆琪,对贝仔道:“陆琪性子闹了点,不过人不坏,你是大男人,得多包容着点,别跟她一般见识。”

    贝仔点头,陈凌的话他哪敢不听。林岚也一拍贝仔肩膀,道:“关于泡妞这方面,你得多跟你凌哥学学。你看今天陆琪说要参加我们队伍,那明摆着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拉着你,你又想讽刺她。你看陈凌多会说话,乐的她不得了。事实上,陈凌也没答应她,这就叫说话的境界,小伙,懂了吗?”

    贝仔脸蛋通红,红的不正常。便在这时,陆琪离开了人群,气哄哄的跑了过来。

    一上前,狠狠的推了一把贝仔。贝仔竟然不躲不避。

    “陈凌大哥,他是个大流氓,他偷看我洗澡。”陆琪向陈凌告状。

    陈凌道:“咳咳····”顿了顿,道:“应该是意外吧,贝仔不是这种人。”

    贝仔连忙解释,一边摆手,道:“我是不小心踩到了她的浴巾,我真不是故意的。再说我立刻转身了,我···”

    “哼!”陆琪脸蛋也红了,羞怒的瞪着贝仔。这两人就像八字不合,天生犯冲似的。

    陈凌和林岚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贝仔像理亏似的。“陆琪,别闹了,早点去休息。明天我们还要启程呢。”

    “那怎么行。”陆琪眼圈一红,道:“难道我就任由他这么欺负?”

    陈凌有些头疼,道:“那你想怎么样?”

    陆琪眼珠一转,道:“除非你现在教我用枪。”这鬼灵精的丫头,分明就是以此来谈条件的。

    “好!”陈凌答应道。

    第二天,正式启程。贝仔被陆琪赶到了沈出尘的车上。换朱浩天来跟林岚一起坐后面。

    从早上六点出发,下午三点,在一段山路前停下。山路狭窄,车子根本开不进去。应该说,这次的旅程艰辛,是从这一刻正式开始。

    背装备的任务由陈凌,贝仔,沈出尘三人承担,因为三人体力最好。而另外几人也背了较轻的包裹。

    艳阳高照,山上野花遍地。

    上了山,走出五里路。五里路后,必须穿过一片丛林。沈出尘对陈凌道:“你去旧金山时,我们来过这里。这片丛林是边缘地带,我们穿过去,就会有一个村庄。村庄一共百来户人口,还没有通电。朝天峰是一条山路,我们上次进去找了一个村里的向导,但是只走了一段路,我们被一段泥石流塌方的地方挡住。据村民说还另有捷径,不过他不知道。只有村里的赵支书才知道。后来因为听说荆州的范智能破地图,我们就没有继续去寻找,直接返回了。”

    五里的山路,对于娇娇小姐陆琪来说,很是艰难。况且艳阳高照,让她走的气喘吁吁。光洁的额头上,满是汗水。

    不过陆琪却也有让人喜欢佩服的一面,因为她至始至终都未喊累。倒是老严说爬不动了,让陆琪好一顿鄙视。老严被小姑娘鄙视,老脸上挂不住,再也不敢喊累。

    陆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累赘,还坚持拎了一个很轻的包裹。贝仔对她刮目相看,另外也对她心有愧疚,便道:“这个包裹我帮你拿吧。”

    “不用!”陆琪没好气的断然拒绝。陈凌看了陆琪一眼,道:“我帮你拿吧。”

    陆琪甜甜一笑,却还是道:“我坚持得住。”还挺倔强的。而对陈凌和贝仔的态度,那可是冰火两重天。

    林岚也拎了较轻的医药包,陈凌不容分说的接过,替她拎了起来。林岚脸蛋一红,也不好意思跟他去抢。但心里多的是甜蜜。事实上,陈凌,贝仔,沈出尘三人身上背的东西是最重的,但三人却也是最轻松的。如果不是将就朱浩天这三人,他们可以健步如飞。

    在丛林中穿行一个小时,终于眼前豁然一亮,看到了连绵的田野,田野中一片空旷,却是还未开始下种。

    田野前是连绵的土屋,很老式的农村,跟在八十年代似的。小孩子们在屋前快乐的玩耍着,陈凌一行人从田野上的阡陌经过。阡陌上绿草如茵,这儿散发着一种清新而原始的味道。一家土屋前的树边,还有一头大水牛。屋前偶尔能见到牛粪。

    小孩们看到陈凌一行人,新奇的不得了。纷纷交头接耳,然后往屋里跑。一土屋前,一小孩问抽旱烟的爷爷,道:“爷爷,他们来干什么呀?是来做客的吗?”

    头发花白的爷爷,脸上是刀刻般的皱纹,他呸了一声,道:“来这里他们能干什么,倒斗的。”

    “爷爷,什么叫倒斗啊?”

    “就是专干烂屁yan事情的,挖坟,挖别人的祖坟,懂不懂,小兔崽子,什么你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懂!”小孩很实诚的摇头。

    一般村民都不喜欢陈凌这一众外来人,但也有格外欢迎的。那就是有生意头脑的,这些人来,无论是留宿,还是带路,还是指路,那都是有钱可赚的。在这儿住,要去赶一趟集非常不容易,走近路都得八个小时。一去一来,得两天。但是却能在集市上买到让村里人艳羡的东西。所以,钱绝对还是好东西。一件花衣裳,就能娶上漂亮的邻家小芳。

    村里人也经常打猎,或则采摘草药,药参去集市上买。有时候年轻人结婚不容易,就一家人攒钱,攒个十来年,几万块,找人贩子买一个媳妇。

    所以,钱对村里人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陈凌他们一进村里,上次给沈出尘他们当向导的二娃,二十八岁的憨厚青年第一个跑上来迎接。先接沈出尘他们去他家里吃饭,表示吃过饭后帮他们找赵支书。

    二娃子皮肤黝黑,家里就他一个人。也还没娶老婆。他的房子自然也是土房,不过还算整洁宽敞。

    陈凌一行人,尤其是以朱浩天林岚他们,也确实累的够呛。二娃子家里很是凉快,灶屋里格外的黑。他忙里忙外的洗菜做饭,把家里的野味都给炖上了,加些野菜进去,一煮出来,还别说,香的一众人口水直掉。

    已经是下午五点了,眼看着今天入山也不太可能。众人便也不着急了。

    野味是山里的果子狸,本来果子狸的土腥味儿重,但是在野雪菜的炖补下,一切都掩盖下去。加上山里的米非常的好,吃起来香喷喷的。陆琪连说饭好吃,光吃饭都可以吃两碗呢。

    对于二娃子的热情,肯定不是好客。沈出尘出手也大方,直接给了他两万。进山之前,沈出尘就特意准备了二十万的现金。专门来收买人心的。毕竟靠着这片山,需要仰仗村民的地方太多了。

    她又不差这点钱,吝啬什么。倒是会让这群村民欢喜若狂。

    二娃子上次引路得了一万,令他这几天都觉得跟做梦似的。一万对于他来说,真个是天文数字了。现在又得了两万,盘算着再拿存的两万,已经可以买个媳妇了。当下激动的热泪盈眶,竟然给沈出尘砰砰磕起头来。

    吃过饭后接近六点,夕阳落入山际,彩霞在树林上空,漫天绚烂。

    山风吹拂,宁静,壮观!

    沈出尘交代二娃子,钱不要露白,不然让这群村里人起了贪婪之心,对村里人来说,是他们的灾难。

    二娃子人很机灵,自是省得。

    要去找赵支书,大家伙儿都一起过去。二娃子在前面带路。走过几个菜园,田园,来到赵支书家中。

    赵支书的家比二娃子的家大一些,却也没有太多的特别之处。在这个穷乡毗邻当支书,估计是没撒油水可捞。

    赵支书五十来岁,妻子是标准的农妇,挺丑的,但有淳朴的笑容,两人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住这种地方,晚上没撒娱乐,一不小心就会多生出几个娃来。

    赵支书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成人了,女儿八岁左右,很是怕生。

    陈凌一行人是先在外面等待,由二娃子进去跟赵支书说明情况。等说好后,再迎陈凌他们进来。相比二娃子的热情,赵支书一家就冷淡多了。

    赵支书更是开门见山,道:“你们要去找那什么献王墓,以前也有人来找过,反正没有人找到。不过去朝天峰上的捷径,没俺老汉带你们,你们还真进不去。带你们去可以,我和我两个儿子得都去,你们得开三人的工分。”

    “没问题!”沈出尘爽快的道。

    “得一人一·····一万。”赵支书说完,自己都打颤。这是二娃子让他说的,二娃子自然是希望赵支书多赚些钱。但赵支书说到一万,就觉得很不真实,很荒唐。

    “没问题!”沈出尘爽快的回答。顿了顿,又道:“一万太少了,只要赵支书您用心帮我们,无论是您一家,还是二娃子,我都还会有重谢。我们的信誉二娃子应该晓得。”说着话,让贝仔拿钱出来。三沓一万递到赵支书手上,赵支书一家人眼里都放出兴奋的亮光来。激动的不能自己。

    赵支书一家将沈出尘一行人当做了上帝,热情的留其在家里吃晚饭。说着就吩咐老伴去做菜。

    沈出尘几人跟赵支书聊着关于献王墓的事情。。忽然,八岁的小女娃,也就是赵支书的女儿,赵小燕上来对赵支书道:“爹,我有几道题不会。”

    赵支书正聊的口沫横飞,被打断了兴致,很是不爽。“去去去,你老子我比你更不会。”

    赵小燕立刻哭了起来。

    沈出尘正在问关于进朝天峰断层,**溪的事情。这下被打断,便谈不下去了。“小妹妹,我来教你好不好?”林岚连忙上前哄赵小燕。

    赵小燕大概是被林岚亲和的笑容所打动,最终止住了哭声,点了点头。当下,林岚便牵着赵小燕的小手,赵小燕带路,带着林岚从后门出去。因为刚才赵小燕被赵支书赶到隔壁家去做作业了。

    后面是一片山林,赵小燕带林岚从隔壁家的后门进入。“你们这还有学校吗?”林岚好奇的问赵小燕。

    “嗯,是宋老师主动申请到我们这儿来教我们的,我们可喜欢宋老师了。”

    林岚恍然大悟,这个世界,总还是会有一些人为了山里的孩子而无私奉献的。

    从后门进入土屋,天色已经黑了。里面点了油灯,但依然给林岚一种黑暗而且阴森的感觉。

    这土屋里住的是孤寡老人徐老头。徐老头很喜欢赵小燕这孩子,有好吃的都给赵小燕留着。

    这间土屋就是一间,灶与床都在一个屋里。中间有一张桌子,桌上点着昏黄微弱的煤油灯,空气里有着浓浓煤油烟味儿。

    桌上的作业本打开,林岚意外的看到了桌前坐了一名着黑色西服的男子,而且这么暗的情况下,他戴了墨镜。

    徐老头在抽着旱烟,对这名男子视而不见。

    林岚觉得很不对劲,就在她想张嘴喊出声的时候。她脑海里响起男人温厚的声音,带着无限的蛊惑。“坐下!”

    林岚想要抗拒,但一抗拒,觉得头痛如裂。她大口喘气,坐在了男子对面。

    男子忽然摘下墨镜,在暗夜里,林岚忽然觉得什么都已消失。眼中唯有男子的双眸,这一双眸子散发着奇异妖魅的光芒,夺目,刺目,林岚只觉脑袋剧烈一痛,失去了知觉。

    这个男子,自然就是轩正浩。林岚目光呆滞,而赵小燕与徐老头同样也呆滞一片。精神电波攻击,这是属于轩正浩独有的一种攻击方式。有的人生下来就是阴阳眼,而他生下来,这双眼睛就被人当成怪物。

    世间总会有一些无法解释的神奇存在。

    当然,轩正浩这种精神电波如果来攻击陈凌或则沈出尘,肯定是不行。因为陈凌与沈出尘意志力坚定。而轩正浩的精神电波一旦没有攻击进去,被反噬,他自己就会头痛如裂。

    轩正浩潜伏到这个村庄,先催眠了一个村民。知道了村里的情况。然后辗转找到了赵支书,催眠了赵支书一家。

    轩正浩认为陈凌一行人要找到献王墓,必须有赵支书带路。所以设下这个圈套,上次沈出尘他们进山,没有找赵支书,让轩正浩有种事情失去控制的感觉。好在对方无功而返,他这才确定下来。

    他的催眠是经过传统的学习,再加上精神电波的攻击,使他的催眠已经到达了殿堂级别。恐怕就是沈默然也未必比他厉害。

    而被催眠过后,他可以在被催眠者心里种植意念。比如说忘记刚才的催眠,刚才你正在教赵小燕功课,没有遇到任何奇怪的事情。比如种植一个意念,你是我的妻子,我们曾经一起生活了十年。我们在法国卢浮宫认识,等等!只要意识被攻破,一切皆可通过精神电波种植。

    林岚在半个小时后与赵小燕回到赵支书家里,她并没有觉察道一丝丝的奇怪之处。

    赵支书的老伴已经做了满满一桌菜。二娃子也被邀请一起吃,赵支书家里有陈酿的十年竹叶青,香的不得了。赵支书也拿出来招待,这酒让陆琪都有些贪杯,喝的脸蛋红红的。

    虽然在二娃子家已经吃过了,不过这顿饭做的时间偏长,大家也吃的下去,再则,野味加野菜,太过美味,也让众人忍不住想吃。

    山村里的月亮格外的圆,晚上的住宿问题,赵支书一家到邻居借宿。陈凌他们分别在二娃子家和赵支书家休息。当然,这个休息是有分工的。陈凌和沈出尘永远都不会待一起,他们要负责保护其余的人。

    陈凌与林岚,陆琪待在二娃子家休息。二娃子的床只有一张,另外打了个地铺。别说,被子,被套都挺干净的。被套有种被米汤浆洗过的阳光味道。

    陈凌坐在屋门口观赏山林风景,没有灯光,远离城市喧嚣,永恒的宁静。

    林岚陪陈凌坐了一会,便也去休息了。

    倒是十二点,陆琪的姐姐出现,穿了衣服,与陈凌一起坐在门口。

    陆琪这时显得很是幽静,道:“陈凌大哥,我有种感觉。”“什么感觉?”陈凌问。

    “离自己的葬身之地很近了,以前一直有种飘渺的感觉。但是离这里越近,我越觉得安定。陈凌大哥,你说我是不是曾经陪葬献王的人,所以才会····”

    “不要瞎想,一切等我们进了献王墓就能知晓。不管如何,你都与以前种种没有关联了。开心一点。”

    “嗯,谢谢你,陈凌大哥。”陆琪道:“对了,我妹妹她是不是很调皮?”陈凌微微一笑,道:“她心地很善良,也很能吃苦,跟你一样的优秀。”

    夜色下,陆琪的脸蛋微微泛红,却是害羞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带上赵支书的老板煮好的茶叶鸡蛋,背着装备。大家随着赵支书开始上路。

    二娃子也跟着一起去了。

    早上七点出发,一直走到上午十一点,崎岖山路,苍茫一片。

    艳阳高照。

    最后终于来到峡谷前,峡谷里面因为泥石流塌方,被堵死了。所以赵支书并没有带大家进峡谷,而是朝一边的悬崖峭壁走去。

    峭壁那一边是万丈深渊,走动之间,石子滚落下去,一点声音都没有。足可见其有多深,看一眼,下面云雾升腾,阳光也穿不透。

    陆琪和林岚以及严老九都吓的不轻,赵支书道:“大家不要往下看,这路宽着呢,我们来回走,从没出过事情。心里不怕,当是平常路就成。”

    沈出尘和陈凌,贝仔分别在前中后照应。陆琪怕的不行,最后不自觉中抓住贝仔的手,牵着手往前走。贝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了陆琪的身体后,对陆琪有点喜欢。反正对她可关心,可在乎。也生怕她有闪失。

    一路往前,二十分钟过后,终于穿过了这条峭壁。站在山峰上,远远的看去,朝天峰有一道山峰高耸巍峨,果然不愧朝天这个名字。

    陆琪发觉自己抓了贝仔的手,马上嫌恶的甩开,一屁股坐地上,大口喘气。

    赵支书拿出茶叶蛋,给大家分了。严老九拿着地图,开始看起来。他道:“按照这地图上的显示,我们过了这道山,就能进入献王墓上方了。”

    这个消息听着让人振奋,众人休息了十来分钟,继续上路。

    苍凉巍峨的山峰中,正如大地的龙脉,连绵壮观。

    众人都看着严老九,严老九对着地图,开始掐指凝神的算着,他每一步走动之间,都有种规律。最后,他一指左前方,道:“这里的地气很浓,我感受的到。那里····”说着带着众人上前,道:“这里就应该是龙首,你们试试看,能不能挖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