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我要进京

寂寞佛跳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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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喇叭的喧嚣声,把衙门里大大小小的衙役都给惊动了,包括亭长大人,这个在龙湾镇上属老大的人物,也心痒难耐的跑出来瞧了一回这东西的怪模样儿,对一大一小的两个喇叭口,爱不释手,甚至吼了一嗓子,被自己那粗嘎的雄壮声音给吓了一大跳。

    “这是个宝贝啊!渺渺小姐——”亭长大人脑海里,已经在自动想象,这宝贝送到上司那里去,用到对老百姓训话的时机,甚至是行军打仗时下达口令,啧啧,本官的前途,那可是不可限量啊!

    可惜,他倒是拿在手里舍不得放下了,老百姓不干了啊,多少人眼巴巴的等着讲解怎么织袜子呢,亭长大人这不是捣乱吗?

    “嗡嗡”的议论声,终于传入了大人的耳朵里,亭长老脸微红,讪讪的把喇叭递回给荷花母女俩:“那个——等教完了,用不到这——喇叭了,给本官——留着用用。”

    渺渺早看出来其中的毛巧了,笑嘻嘻点头:“亭长大人放心吧!我再给您送件新的。”

    十几天之后,再也不需要五位老师亲自教授了,第一批徒弟的活计开始验收,成功的就开始自发授徒,乡亲里道的围拢在一家,互相琢磨着就能织出来。

    这一批袜子是成年男子的尺寸,织多少行都是固定的,但是毕竟个人手法手劲儿不同,就造成了肥瘦大小的误差,不过,谁规定男人们的脚丫子就得一般大小肥瘦呢?只要做的说得过去,就全能回收下,当即点钱,绝不拖欠。

    “同兴斋”女人屋,还是常常人流如潮,渺渺再次想办法,挑选了一群手巧眼利的妇人,在各自的区域收货与下发原材料,当然,她们能在其中抽取些分成,倒也皆大欢喜。

    母女三人这才轻松了些,眼看着两个小丫鬟织毛巾布和十字绣布的手法都熟练了,渺渺开始培训解放出来的荷花跟二丫织毛衣、钩披肩等的手法。

    掌握了基本的织袜子技能,换成大个的毛衣,就简单多了,只要竹针长些,计算的尺寸跟针数相符,再注意一下肩膀与袖口的交接、前片与后片的差异,就可以了。

    “姐姐先照着我的尺寸练一件,我个儿小,省线省时间,嘻嘻。”渺渺抱着二丫的胳膊晃悠,到底磨得她答应了,还选了漂染的鲜艳的粉红线做主打,搭配了白色的钩边儿。

    荷花就先帮郡主织一套,渺渺拿出了浑身的解数,勾画了好几张设计稿,才算定下来样式,眼看着毛衣一天天变大,渺渺开始整理自己的下一步思路,这件毛衣,她想亲自入京送给郡主,顺便,考察一下京城的市场,考虑是否与诸葛洛奇合作。

    一万双棉线男士袜子,超额完成了任务,趁热打铁,渺渺继续进行着运营,只是换成了女士袜子,在色彩搭配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在,不需要去借用衙门的后院去教导了,直接把那些负责收货的巧手妇人们集中传授机宜,就可以高枕无忧,看在抽取分成比自己亲手编织还要来钱的份儿上,妇人们个个争先,没有一个皱眉喊累的,她们自己的家,就是又一级学堂,及时把技能传授出去,再严把收货的质量关,做的成绩突出了,还能在“同兴斋”另外得到一份物资奖励。

    如今的龙湾镇,和龙湾镇辖下的小乡村,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今儿织了几双袜子?发了吧?”

    其实倒不至于就真的发家了,但是女人们手里多了余钱,倒是板上钉钉的真事儿,有那手快的,一个月能织出上百双袜子,再要活儿精细的话,少说也能挣到二两多银子,这还不耽误做家务呢!

    渺渺前后又结识了几个商户,从县城里或是从周边镇子上赶来,想要分享袜子这一杯羹的,只要价格统一,渺渺是来者不拒,男袜女袜童袜,销量越来越大了。

    梁亭长开始用一个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家镇子上这一桩全员参与的大事,因为,尚不足两个月,整个镇子上流露出来的精神面貌就有了很大的变化,老百姓脸上的笑容是格外灿烂的,每一家的腰包鼓起来,带动了所有的商铺都跟着红火了,就连街头玩耍的小童子,也常常自己就排出几文钱来买点儿零嘴吃,再也看不到孩子哭闹着被大人扯回家去的场景。

    衙门里有登记,镇子上平均每两家,就有三个女人从“同兴斋”领活儿挣钱,这是多大的概率?就连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婆子们,也有不少明着暗着的编织着,镇子上,出奇的和谐,衙门门前的鸣冤鼓,已经要生锈了,各家各户的忙着挣钱,谁还有空去打什么官司?

    甚至,他的属下们,也在悄悄地议论:“咱们老爷儿们是不是也得再干点啥多挣些钱?家里老娘儿们要反了天了,仗着挣得比咱多,个个脾气都大了!”

    这也算是如意之中的一点小瑕疵吧?梁亭长捋着胡须微笑,反正,他的媳妇女儿不会为这个事难为他,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郡主的那件毛衣,终于织好了,敞开来就是一件开身的大氅样式,十几个木扣子,系起来就直包到脖颈,领口到肩膀,是勾出的一圈披肩,垂着一挂毛球儿,一条腰带是独立的,可以变换方式缠系,长及膝盖,臀部两侧加了大大的兜儿,可以潇洒的揣进去两只手,娇俏中又透出几分可爱来。

    渺渺的那件毛衣要小些,只及腰部,还是蝙蝠袖子,一个小小的圆领子翻出来,简洁俏皮,正是前世里的支三小时候,最喜欢的样子。

    “娘,姐姐,以后,你们就可以随便变换花样给自己织衣服了,要是不怕过敏,还可以用兔子或羊的毛纺出的线来织,比这要暖和,我就不行了,接触到那些东西,我会发痒的。”渺渺爱惜的抱着自己的毛衣,对二丫和荷花娘嘱咐。

    也不知道小丫头从哪儿听来的名次,还“过敏”?二丫摩挲着郡主那件毛衣上的绒球问道:“你是说这些兔子尾巴上的毛?你挨到了,就会痒?这就是过敏?”

    这一挂毛球球,可不就是出自于兔子的尾巴?渺渺想象了一下郡主骑上高头大马,一身兔子尾巴乱摇的情景,忍不住心生向往,京城,我要来了,我要过一过那种肆无忌惮的追风的日子,嘿嘿,找一找支三当年放马驰骋的记忆。

    晚饭的时间,三小姐终于把自己的打算言之于众:“后天,要再送京城去一万双女袜,我想跟着镖车一块儿走,郡主早就想让我去见一面,也得跟诸葛洛奇商谈一下在京城开铺子的事宜。”

    这个消息有点儿惊悚,一时之间,张大柱子还真接受不了,三个铺子都忙得团团转,生意正红火呢,就这么做着不好吗?为啥要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受苦?一个小丫头出门在外,哪个当爹的能放心?

    荷花沉默,内心里反复纠结,作为女人,她自然知道,一生中也就是这种年龄,可以自由自在一些,过了十几岁,要闷在家里等成亲,然后相夫教子,再也不能任自己的性子活着,可是,女娃子的安全问题,也确实不容忽视——

    几个孩子的反应也是各异,二丫是羡慕,眼睛里赤luo裸的都是羡慕,自己就绝对没有勇气独自进京城,想都不敢想,可妹妹就敢,她说话的语气,就跟在要求“明儿我回一趟李家村”一样容易。

    大成呢,他早就看明白了这妹子的本质,从她那时候亲手宰了黑婶子的母鸡,然后负气离家出走那天,他就知道这妹子脾气难缠,想做的事,谁阻拦也是白搭,除非是她自己想明白了,否则,即使都告诉她那样做是错的,她也得去犯错。所以,作为明智的老大哥,他保持沉默,并且已经开始琢磨,妹妹去京城时,自己要提个啥要求。

    最轻松的是良子同学,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他早就不把渺渺当小姑娘看待,也根本就不担心她的安全问题,这不是因为彼此没有血缘关系,而是一种信任。

    兄妹几个,每天晚上都要在沙袋子上抒发一下情绪,渺渺那一套一套的连环踢,良子可不认为是在摆花架子,而且这妹妹手快心又狠,纵使年龄小,也决计吃不了多大的亏,你不知道她连扇那个李家采买两个耳光的事儿吗?

    “渺渺,哥现在有钱了,等会儿给你十两银子,去铁匠铺子里打个贴身的家什,万一遇见点什么麻烦事儿,也能拿出来防身。”安静的良子、内敛的良子,很镇定的吐了这么一句话出来,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把个憋着劲儿要打消闺女念头的张大柱子,差点儿给气疯了!

    “他——他娘,你看看,这妹子出幺蛾子,当哥哥的不拦着,还纵着去做凶器——”张大柱子扯起荷花的袖子就控诉,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娃儿,他不习惯直接去训斥良子。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