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白马王子

寂寞佛跳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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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姑娘并排驶出王府,自然,身后也少不得几个随从,早就习惯了郡主的行为习惯,也不多话,老老实实在身后跟着。

    渺渺记得,中国历史上,蹴鞠这项运动,曾着实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唐宋时期最为繁荣,经常出现“球终日不坠”,“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的情景,但是,在这个真假难辨的“大宋”朝,不知道又演变成了什么模样儿。

    郡主带渺渺前去的,就是京城中最为热闹的“鞠城”,一个专门的竞赛场地,虽然还是上午,城内人不算太多,但是,渺渺依然感受到了与前世类同的那一种火热之情。

    蹴鞠城分为两部分,一个小些的,是为女子开放的,场地里没设球门,这种散踢方式称作“白打”,其实是历时最久,开展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十几个女孩儿在场地中玩耍,主要练习的是花样和技巧,也叫做比赛“解数”,每一套解数都有多种踢球动作,如拐、蹑、搭、蹬、捻等,郡主还给渺渺介绍了一些动作的名字,如转乾坤、燕归巢、斜插花、风摆荷、佛顶珠在、旱地拾鱼、金佛推磨、双肩背月、拐子流星等。

    但是,这些动作再好看,也明显不是郡主的目的地,她的脚步,自动自发的就奔向了另一个场地。

    一个平整宽广的运动场倒还算是正常,场地两旁的看客们有男有女,疯狂程度不亚于前世的球迷,比之“白打”的观众的热情,可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大防算不上强烈,好多青春美*女三三两两的挤在一起,甚至大呼小叫,周围的观众并不以为意,似乎司空见惯。

    场地里,却是很怪异的摆布,不是两厢对应的球门,也不是两边的十几个队员相对进攻,进球为胜,而是在场地正中摆放的单球门,球门中间有两尺多的“风流眼”,双方各在一侧,在球不落地的情况下,能使之穿过风流眼多者胜。

    其实,这种竞赛方式就是由双球门竞赛演变而来的单球门间接比赛,也就是这个时期蹴鞠的主要方式,中间隔了球门,减少了双方队员的身体碰撞,减少了伤害的隐患,看起来似乎更为文雅高贵一些,更适合用于为朝廷宴乐和外交礼仪做竞赛表演。

    只可惜,见惯了在足球场上征战厮杀的三小姐,最是不欣赏这种太“娘儿”的调调儿,看了几眼,热情就消退了。

    然而,郡主的眼睛里熠熠生辉,从进了场,把马匹交给随从开始,她的手,还牵着渺渺不假,那神思,明显已经魂飞天外,不,是魂归蹴鞠场地。

    她的目光,紧紧追随着球场中的一道身影,渺渺疑惑的顺着郡主的视线去关注,也是一赞,果然好男儿也!

    目测怎么也得有一米八几的个头,倒三角的身材,一身青衣劲装,被汗水堙透的肌肉块儿倍显,模样瞧不太清楚,但是风姿之卓著,是那十几个队员里面最为突出的无疑。

    他踢得很投入,毫不理会场外女人们的喊叫与赞叹,脚下生风的跑动,一个旋身,勾起的皮球已经在脚尖飞出,直冲向那只“风流眼”。

    这便是郡主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了吧?渺渺猜测。

    一片尖叫声喝彩声响过,那“王子”对人群摆了摆手,样子潇洒不羁,一下又碎掉了不少少女的芳心,看来,这厮不仅仅是郡主心中的偶像,还是这京城之中少女的“大众情人”。

    枉费郡主今日盛装打扮,又煞费苦心的选择了一个最僻静的地方站立,微风吹来,衣袂飘飘,竟还是得不到心上人的一个回顾。

    “姐姐,那个最帅的男孩子,是谁?踢得好棒啊!”渺渺无聊,跟郡主谈起她一定感兴趣的话题。

    果然,曾珊珊同学眉飞色舞,津津乐道:“那是敬国公家的第三子,做什么都是最好,三岁始习武,五岁能作诗,七岁能写文,八岁练骑射,十五岁,夺了大宋朝史上文武两科状元,踢球,自然也是最好的!”

    渺渺揉揉眼睛,狠劲想看清楚那个完美男人,这厮是变态吗?做什么都能做得好?

    咦?“白马王子”正向这边跑来——

    “嘭——”一声,一个天外不明飞行物正好降落到三小姐的鼻子上,这冲劲儿不小,毫没防备的渺渺仰天倒下。

    应该庆幸的是,这个飞行物,已经做了改良,用两片皮合成的球壳改为了用八片尖皮缝成的圆形的球壳,球的形状更圆了。二是把球壳内所塞的毛发改为放一个动物尿泡,“嘘气闭而吹之”,成为充气的球,这在世界上可也是第一个发明。

    所以,三小姐只是被击倒,还没被砸出鼻血来,确实万幸。

    那颗闯了祸的皮球,茫然的滚到了一边,三小姐悲催的坐起身子,一手捂着酸的不行的鼻子,眼泪哗哗的流下来。

    苍天可以作证,三小姐虽然回归了童年的身体,但是绝对不会为这么点事儿就哭鼻子,实在是,实在是鼻子被砸的发酸,牵引到了泪腺的原因——

    郡主已经慌了神,一手扶着渺渺的身子,一边担忧的问:“怎么样,很疼吗?砸伤了没有?”

    “小姐你没事吧?别捂着,我看看——”一个浑厚的男声,在温柔的问询。

    这个世界,忽然安静了。

    三小姐无限悲催的发现,郡主丢下自己,站起身子,正与一个男人两两相望,完全忘记了受伤的是地上的小不点儿诶!

    哎!这叫什么?有异性没义气?渺渺捂着鼻子,流着眼泪,瞪着这一对明显过电的饮食男女。

    大概,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渺渺在心底里掰着手指头掐算,虽说今儿个本小姐给郡主画的这妆招人,也不至于就一下子看对了眼儿吧?看看,怪不得郡主在得到高跟鞋时那么兴奋,敢情,人家的白马王子个儿忒高,穿着最高版的高跟鞋的郡主,此刻依然只能算得上是小鸟依人,那个头,只及人家的肩膀头儿。

    渺渺仰天翻着白眼儿,要是自家这一遭罪,能成全郡主姐姐一桩好事,也算的上值了!

    那群等的不耐烦的队友,在场地之中,“嗷嗷”的大叫起来:“老大,把球捡回来吧——”

    “这是——我妹妹,”郡主大人终于想起来介绍伤病员了:“她很皮实,应该——没事的——你,去玩吧——”

    我不皮实!渺渺在心中怒吼,再看看郡主那满面的桃花,终于还是继续保持沉默。

    “那——我踢完这场,就回来看看情况,要是还不舒服,我送你们去医馆。”“王子”温言细语,对郡主交代一句,回身抱了那球,跑回了蹴鞠场地。

    渺渺哀怨的眼神,控诉的看向郡主。

    “你——不许笑话我——”郡主双手捂脸,肯定很烫吧?渺渺瞪起了眼睛,姐姐,我哭还来不及呢,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笑你了?

    不过,这少女怀春的模样,也确实很有笑点,渺渺慢慢的放开了双手,酸痛劲儿已经过去了,现在,微微的有些个麻。

    小心的捏了捏鼻梁,没事,也就彻底放了心,没流鼻血,没塌鼻梁,就好,姐也很顾形象的好吧?

    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土,看看那个粉面含春的女孩子,渺渺低声商议:“姐姐,要不,我先回客栈去洗洗手脸,你在这里等一会儿。”

    临来蹴鞠场时,三小姐就注意到了,自家入住的客栈,就在附近,正好换换衣服,也给郡主一个单独与“王子”再续前缘的机会。

    不过,这个郡主姐姐也忒逊了一些,暗恋人家这么长时间,竟然始终没有搭讪的机会吗?两家也应该是熟识的,怎么就没有按部就班水到渠成?要是换了咱三小姐,早就三下五除二,“咔咔”拿下!

    郡主的脸,又红了一遍,还轻啐了渺渺一口:“说什么呢?你刚受了伤,我怎么可能不管你,倒留在这儿等——”

    “臭丫头,你说我等什么?你——”郡主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渺渺的两个脸蛋,扯着三小姐向随从的方向走去。

    几步路的时间,渺渺数过,郡主一共回了三次头。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接近于零,渺渺决定相信这句话。

    跨上马,三小姐贴心的留下了一个随从,耳语几句,方跟着郡主向场外慢行。

    时已近中午,阳光很温暖,郡主恍恍惚惚的微笑,又皱眉,又微笑,就连错过了渺渺的客栈,都不知道。

    这丫得拯救!三小姐善心大发,对待那种完美型男孩儿,最是不可付诸痴情,看蹴鞠场外那些尖叫的“粉丝”就知道了,想做“大众情人”的老婆,你得有那心理承受力!

    扯了郡主下马,二人上楼,渺渺重新洗净了手脸,换上衣服,决定跟郡主——这个京城中最好的朋友,深谈一下关于爱情的话题。

    不过,你京城中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吧?还是,你当他是——家人?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