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7章 屠城是怎样练成的

笔仙在梦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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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白辰要做什么万狂啸是不会干预的,他笑了笑:“生瓜蛋就先安排别人去熬吧,你还是要回来帮我处理血狼团的事情。”

    “首长,那几个孙子现在还藏着呢?”木白辰有点诧异,他在琴岛处理过事情之后,万狂啸说其他的他可以解决。

    可这都几天过去了,却仍然没有解决,这可真的是有些不是万狂啸的作风了。

    万狂啸点点头:“我也没想到他们那么能藏能躲,实在是出人意外啊。”

    “有点意思啊。”木白辰的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这是要跟我们玩儿灯下黑这一套呢,胆子够可以的。但这可是燕京的一亩三分地,我们那么熟悉,还能让他们赚了便宜?”

    “燕,金,元,明,清各朝都在燕京建都,我相信血狼团对燕京的了解不比我们少。”万狂啸道。

    木白辰一怔,这话倒也有道理,恐怕血狼团在华夏那么大的土地上,熟悉的地方就那么几个,大长安,大洛阳,六朝古都南京城,至今地位首屈一指的燕京城……

    燕京作为都城,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了。春秋战国时燕国的国都叫蓟城,辽时为陪都,金,元,明,清各代都正式建国都于燕京!

    至少在元朝一直到现在,血狼团都没有离开过燕京城。

    所以说这燕京城,他们还真的是相当相当的熟悉!他们血狼团的人虽然不可能是活了那么久的妖精,可是这很多血狼团祖辈上留下来的经验对于他们是有绝对帮助的。

    尤其是邢鹏鲸,三岁路边拾荒流浪,那可是华夏建国之后***的年代。

    有多少人在那三年时间里面被活生生的饿死?

    那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年代?任何一个家中,所有的锅碗瓢盆都要没收,全部是大锅公家饭。

    本来看似美好的共产社会,却因为干部的腐败虚荣,虚夸虚报粮食产量,而彻底的变了味道。

    上面一句话要多交公粮,下面就有交不出来而被活活逼死的大活人!

    甚至有母亲为了让婴儿活下去,而咬破指头让孩子喝血……

    若不是有一批敢讲实话的干部冲破了重重的阻力向党中央反应了真实的情况,这荒诞的悲剧还不知道要延续多少时间呢。

    可惜的是这批真的“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有些真正该死的人,却仍然高枕无忧。

    ***的灾难是恐怖的,一直到那些在城市里指挥***的干部来到离他们并不遥远的农村,才懂得了什么叫做触目惊心。

    就连野草和荒树都被“吃”光了,房子烧了,社员的东西都交工了,家里不准许煮饭冒烟……

    家徒四壁,犹如猪圈,壮劳力丧失,剩下孤儿寡母,让人惨不忍睹的画面比比皆是。

    没有床,没有被褥,没有灶台,没有锅碗瓢盆,甚至是房子都没有墙,用稀松的秸秆扎起来的篱笆根本就挡不住冬天里的寒风……所有人都是,除了去食堂吃法的碗,没有任何东西。

    可惜食堂哪有东西给他们吃?交公粮都还不够呢……

    那些年的“浮夸风”,“***”,“放卫星”……那些不切实际的口号,真的伤害了太多人。

    而邢鹏鲸就是那个时候出生的人。

    他母亲的死,成就了他的生。

    他在信阳一路北上,以为到了燕京就能看到不一样的繁华,就不至于被饿死。

    可是一切都让他失望了,从一开始的人吃草吃树皮吃泥土,到后来的吃人……他这一路上什么都见过。

    他绝望了……

    什么眼熬烂,腿跑断,连轴转,活着干,死了算!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什么脚蹬地球手托天,要把产量翻几番!

    当时的人们头脑发热到了极点呀!说共产就是天堂,公社是桥梁,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叫岈山人民公社,就在信阳!

    邢鹏鲸一路来燕京,多少次都死里逃生。

    多少次他都成为别人眼中的食物,他都逃了出来。

    他可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现如今三岁的孩子甚至还有在吃娘奶的!

    可那个时候的邢鹏鲸已经知道了什么是人肉的滋味,已经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活就不能让别人杀了他。

    想要活,就要提前杀掉想杀他的人。

    他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在很多人眼里对一个三岁孩子是不会有什么防备的。

    所以邢鹏鲸靠着能够让人心中产生放松的年龄,下手解决了很多想要伤他的人。

    就这样,他一点一点的走到了燕京。

    就这样,活了下来。

    可到了燕京又如何?他仍然没有任何生存的希望。

    这里虽然看不到穷乡僻壤的荒凉,可是仍然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除了当一个要饭的人之外,还能做什么?

    邢鹏鲸想过不如就死了算了,而他就是这个时候,被血狼团的上上任的屠城给捡了回去。

    没什么原因,就是看他可怜,而且在这个三岁孩子的眼里看得到杀气,也让血狼团的人感觉很有意思。

    就这样,邢鹏鲸才有了自己全新的生活。

    他明白了什么才叫生活,血狼团,那可是不缺钱,一个可以拿着金砖去盖房子的富有境界。

    邢鹏鲸无论想要什么,都能得到,这里没有他想不到的,只有他没见过的东西。

    现如今他早已经不记得他第一口吃到肉干的感觉了,那个时候他能吃到一口干净的树皮都是奢侈,能捡到半块发馊的馒头都踹在心口窝好几天舍不得吃……

    也就是这种情况,才成就了今天的邢鹏鲸。

    邢鹏鲸被那一任的屠城亲自培养长大,实力越来越强,而他的根骨也实在是适合武修,而性格更适合做血狼团的人。

    就这样,当屠城去世之后,新一任的屠城也对他刮目相看,一开始就有想法培养他。

    邢鹏鲸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今天。

    用一句庸俗的话来说,邢鹏鲸真的就是一个要饭的,捡到了狗头金。

    所以当邢鹏鲸成为新任屠城之后,才会越来越不可收拾的陷入到了奢侈到不能自拔的境界。

    若不是因为他的极度奢侈,血狼团也不会败的那么早。

    可他是屠城,没有人敢拿他怎么样,也没有人敢说他什么。

    血狼团就这样一天不如一天,可邢鹏鲸却一天比一天奢侈!

    从三岁时候走街串巷的要饭,到如今燕京城内四处奢侈撒钱。

    邢鹏鲸对燕京城的了解那可是在眼中一点一点看着的,所以他对燕京真的是太了解了,比了解他自己还要了解。

    这就是万狂啸他们没那么容易找到邢鹏鲸的原因,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比邢鹏鲸更了解燕京啊。

    关于邢鹏鲸的过往和经历,万狂啸和木白辰都不了解,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判断邢鹏鲸对燕京究竟有多么的了解。

    而现实只有一点能确定,邢鹏鲸对燕京的了解,绝对超出万狂啸和木白辰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