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打群架

酒醉千年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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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4-01-08

    时间回到昨天晚上,在那昨晚发生了一件很大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事呢?还要细细说来!

    昨晚,就在张俊的店铺相隔只有几里的一条街道上,竟然是站立了几十个身穿牛仔服的男人,只见他们手里提着西瓜刀,有人拿着斧头、有人惦着钢筋棍,那一身身的牛仔服,暴漏了他们的身份。

    身穿牛仔服,在刀具砍中身体的时候,可以很好的起到防护的作用,那一件件厚实的牛仔服,曾经是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最流行的款式。

    牛仔服最开始的时候是在美国流行开来的,那时候的美国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西部牛仔”。意思是:美国因为西部广袤毫无人烟,因此政府提倡人们去西部开发资源,可是那时候的西部很多的地带是毫无人烟的草原,经常是几百里没有人烟,蛇鼠毒虫横行,于是牛仔服这一个可以起到保护作用的服装,渐渐的被所有前往西部的人们接受。

    后来随着开放,外国文化渐渐的进入了神州,这一个时髦的服装,也是渐渐地被众多的华夏人喜爱,于是这一个舶来品开始流行起来。

    后来因为随着开放的程度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服装涌入华夏,于是在追求时髦的明星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那些外国服饰,牛仔裤虽然是被众多的人依旧的喜爱着,可是牛仔服,因为难以清洗,穿着笨重,已经是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潮流,然而有一个职业的人确实依然喜欢这一个服装。

    这就是无业流浪人员,就是俗称的“混混”,也是在南方被称呼为“古惑仔”的一个特殊种群,牛仔服在防备刀具划伤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一个使用麻纤维织就的衣服,是众多的混混们最爱的服装,据说在相距四十米的情况下,它有一定的几率可以抵挡住被华夏警方普遍使用的“六四”、“五四”手枪。

    手枪的有效射程是五十米,就是说在五十米内,对于人体是有着一定的威力的,可是强弩之末,不是连丝绸都无法射穿的嘛!任何的一种武器都是有着距离限制的,况且,混混群战的时候,主战的武器就是刀片、钢管。他们最喜欢的是一种只需要十几块钱,就可以买到一把的一种三十厘米长的西瓜刀。

    那种刀具,砍人的效果,甚至还没有镰刀的效果好,可是混混打架,是不会砍人的,因为那样的伤口不深,创伤面小,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使用这种薄薄的西瓜刀,划过去,这样轻便锋利的西瓜刀往往可以造成大面积的伤口,失血过多,在勇猛的人,也是没有再继续群战的力气了。

    如果张俊在这里,他第一眼就可以认出这是一群准备打群架的混混,张俊在南方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就是俗称的“道上”的人,在那朋友的讲解下,张俊知道了很多关于混混的故事,这是一个特殊的实力群体,是一群可爱可恨的人。

    在而今的社会风气下,人们已经是渐渐的而忘记了老祖宗留下的“仁、智、礼、义、信、忠、孝”,他们为了蝇营狗苟,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不顾一切的追求着财富,满足着自己的*,而今的社会上有一句话让张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朋友说的一句话“现今的社会,同甘是潮流,共苦是傻逼。”一句很俗气,可是却是最现实的一句话。

    只有混混这一个阶层,这一个有着太多的诟病的特殊群体,依然是在守着那古老的七字良言,在这样的一个势力中,对于辈分是看的最重的,同时也是让政府,让人民最痛恨的一个群体。

    这些张俊一眼可以看出的混混,此时都集中在那一个小小的酒吧边,平时那喧闹的酒吧今晚竟然是没有一个人,这时候一辆轿车缓缓的驶了过来,那一群人的面前,这几十个平时无法无天的混混们,尽然是主动的让开了一个通道,那一部越野轿车从人群让开的通道缓缓的驶入,直接停在了那酒吧的门口。

    有人上前打开了车门,只见三个男子从那轿车里面走了出来,只见这三个男子,左边一个高高瘦瘦的,整个人就像是一个豆芽,还是一根绿豆芽!从那后排走出了两个男子,一个比较正常的男子站在了中间,他的右边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那男人就像是一个皮球一般,还挺着一个大肚子,看那肚子的样子,可是比怀胎十月的女子还要大的,我说的是那种怀了三胞胎的女子!矮个子胖男人的脸上一条疤痕狰狞的出现在脸上,配合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顿时让周围的说话声小了很多。

    这三个男子走下车,那一个矮个子的男子,站在了一个混混搬来的椅子上,这才与众多的混混一般高,他张开嘴嘶声竭力的吆喝道:“安静!老大要训话!”

    矮个子男子张开嘴的时候,脸上的那一道疤痕顿时像一个蚯蚓一般的扭动起来,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宛如一个公鸭一般的嗓子,却是让周围的话语瞬间停止。

    顿时所有的混混,一起站的绷直,他们一起像那三个男子鞠躬齐声高呼道:“老大好!炮哥好!雕哥好!”

    嫣然这三个男子竟然是去张俊的体绘店里,想要与张俊合作的那三人!就是那挨了王少一巴掌的过江龙、坐地炮、座山雕三人!

    那一个外号叫做过江龙的正常男子说道:“兄弟们!你们走上这么一条路,各自的原因我已经是不想要在述说了,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想不想拿更多的钱!想不想搂着漂亮的女子做那最美好的动作!”他的眼神瞬间的犀利起来,他在周围的混混身上扫视一圈,顿时每一个被他看到的混混,都生出了自己的内心被他窥视透彻的感觉!

    听到自己的老大过江龙的话语停顿下来,他们不由得齐声回答道:“想!”

    “很好!”见自己的话语,还是像以前那样的被这一群的手下信服,过江龙的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继续说道:“今晚,就在今晚!整个市区的警察都会去参加一个聚会,我已经得到上面的同意,今夜就是我们拿下整个秋风路的时候了!兄弟们!用你们手里的刀!用你们的斧头!用你们的钢管!我们去打拼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道路,去打拼一条咱们的赚钱之路!兄弟们!你们敢吗?”

    “敢!”所有的混混齐声高呼!

    这时,有一个应该是众多混混小头目的一个男子说道:“老大!咱们先打哪里?这整个秋风路就两家势力比较大的帮派,一个在天堂的夜,一个在地域迷情,这两家的酒吧就是整个秋风路最大的嗨场了,咱们是不是先拿下那里?”

    过江龙看着这一个唯一穿着西服的男子,这个男子叫猫头鹰,是自己的智囊,他的计谋帮助自己在众多次的火拼之中站稳了脚步,也是自己除了那两个长期伴随在身边之外的最倚重的男子。

    过江龙看着这一个穿着西服的男子说道:“老鹰,今晚他们的几个老大,都去赔酒了,因此咱们的动作快一点,他们是反应不过来的!你有什么办法可以一次性的拿下所有的地盘吗?”

    猫头鹰皱着眉毛,思考了一会说道:“这样的话,咱们可以这样……”

    秋风路是以两个大型的帮派为首的,夹杂了一些比较少的势力,至于过江龙,因为他的上面有人,因此稍微的被那两家势力忌惮,于是在这一个以繁华著称的街道上控制了三家酒吧,这是紧随那两个势力之后控制酒吧最多的一个势力了,其余的小混混势力都是只有一家、两家的样子。

    如果不是过江龙在上面有人,这三家的而酒吧,早就被人家抢了,也不会给他惦记人家酒吧的机会了。

    天堂的夜和地域迷情是着秋风路最大的酒吧、ktv,也是整个河口最大的嗨场,这两家被那两股势力当做了大本营,平时的看场小弟都在那两家酒吧里面,由于所有的小酒吧势力,就算是联起来也不是那两个势力的对手,因此他们平时的防范是很松散的。

    除了那两个最大的酒吧外,还有一个酒吧也不得不提,那就是汉水两岸酒吧,这一家可以在整个秋风路几十家的酒吧内,排名前五的酒吧,却不是那两家的势力地盘,而是一个外号叫做黑脸的一个男子的势力,不过这一个男子会做人,他竟然是两边都每月的有孝敬送上,因此,对于这一个不是自己控制的大型酒吧之一的地方,那两个势力都是没有理会。

    毕竟这一家的酒吧刚好处在了最中间,两边的任何一家前来争夺,都不可避免的与另外的一家势力冲突,况且就算是自己拿下了那一家酒吧,那代价也是他们不愿意付出的,毕竟和一个与自己的势力相差无几的对手火拼,不是那两个势力老大愿意干的事情,手下的弟兄受伤了,自己倒贴的钱,都是这么一家酒吧两年的保护费也无法赚取的。

    面对这样的一家每月上贡的酒吧,面对那一个两边都讨好的老大,虽然那两个大势力的头头不耻他的墙头草行为,可是却不得不保护着他不被别的小势力吞并,毕竟他们两家,都怕那一家的吞并了汉水两岸的势力,是不是对方安排的,万一一个不小心,被对方打破了两家之间的平衡,那么以后另外的处于弱小的一方,就会被逐渐的蚕食。

    整个秋风路的情况就是这样,这里虽然是最动乱的地带,可是他们的老大都是在竭力的维持着一个平衡,然而,就在今晚,这一个微妙的平衡,就要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