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州在麒朝边境,周边一些部落是不归顺麒朝的,几十年前,凛州和这些部落差不多。
伯山族在凛州的西北方向,伯山族的大汗与凛王关系很好,两族在多年前有过联姻。
说起伯山族,这个部落大概是连锋手中被灭得最干净的部落之一。
伯山族会派一名骁勇善战的王子和一名英姿飒爽的公主过来,这对兄妹俩常年在草原上奔腾,他们见惯了本族膀大腰圆的汉子,这次是为联姻而来。
虽然公主喜欢女人,但王子喜欢男人,他来到凛州,见凛王府的好几位公子要么他们那里的人差不多,要么容貌五官不合心意,瞬间失去了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王子见到了王妃身边的云缓。
云缓这张脸可谓是整本书中最完美的存在,哪怕是最讨厌云缓的云煜,都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见过比云缓更优雅好看的公子。
伯山族王子不知不觉中被云缓的容貌给吸引住了,千方百计的想要云缓到他们伯山族去。
由于凛王看不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断然不肯把自己的儿子许给外族男人,伯山族的王子计划落空不得不稀罕而去。
伯山族的这个王子长相确实英俊,而且身形高大武艺高强,在王子刻意接近云缓的这段时间里,连锋对云缓从不太在意变成了十分在意。
大概吃了不少醋,连锋上位后一直想找由头起兵,恰好那年秋天伯山族照旧到边境抢了麒朝百姓的几头肥羊和谷子回去,连锋为了这几头羊带兵五万讨伐伯山族,数月时间内灭了这个部落,甚至亲手把这个王子砍成了十八段喂狼。
因为连锋这次实在残忍,周边其他小部落被吓坏了,大都乖乖献出土地表示要并入麒朝,每年向麒朝进贡。
云煜仔细想了一下,如果他暗中相助,让伯山族的王子把云缓带走的话,那连锋和云缓的感情是不是还未萌发便提前结束了?
云尧还在旁边喋
,火将房间点亮,云缓将一本书平放在床上,垂眸认真的看着。
在不睡觉亦不吃东西的时候,想打发时间莫过于看各种书籍。
云缓在等自己的长发变干。
在这个朝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了和尚外,大多数人都要留一头长发。
云缓头髮长得很长,用银冠束起来的时候发现不了,垂散下来之后很是惹人注目。
连锋从外面进来的时候,便看到云缓衣着松垮的坐在床边,里衣拢得并不很严,修长脖颈纤细锁骨脆弱且精致,灯下散发着白玉般温润的光泽,被浓黑的长发映衬,更似冰雪般晶莹。
因为颜色与气息过于迷人,很多时候连锋都怀疑云缓是冰雪、白玉和白梅混在一起捏成的。
连锋身上带着外面的冷气,他刚刚有些事情要处理,随便找了借口出去。
云缓不怎么过问院子里的动向,这些自然免去解释。
天色已晚,云缓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好冷。”
刚刚忘了给自己盖上被子,他的手脚都被冻得冰凉冰凉。
虽然王妃是要连锋给云缓暖床,却不是真的暖床,而是让连锋在这里守夜。一来云缓的床实在太小,容不下两个人睡,二来云缓不好意思总让连锋陪着自己睡,他又不是三岁小孩,他已经成年了。
连锋半跪在云缓的面前,他突然握住云缓的右足,手掌完全覆盖了足心。
云缓:“!!!”
虽然云缓知道自己的脚很干净,但连锋毫不嫌弃的给他温暖,他还是很感动。
做朋友做到这份上,可以称作亲兄弟了吧?若不是担心王妃揍他,云缓真想认连锋当亲哥。
自然,云缓完全不知道有些人是足控。
云缓体弱多病,这些年来很少走路,连锋握在手中就像握着完美小巧的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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