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极品宝马

风之清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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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的射箭训练,刘泽的要求不是太严格,尤其是弓骑兵的训练,只要求大致射中目标即可,并不一昧追求精确姓,主要是与弓骑兵的特点决定,在高速的奔驰过程中,成一字队型的弓骑兵采用的是齐射方式,瞬间对敌形成一个死亡扇面,此时对箭手的要求并不是对每个目标的精确打击,而是要求在力度上方向上的高度一致。

    但刘泽还是专门挑选取出一些有射箭天赋的骑士,进行特殊地强化训练,使用带有瞄准功能的特制铁弓,这种铁弓不仅射程比普通长弓远了三分之一,而且箭簇专门采用三棱羽(普通箭簇是两棱羽)。三棱羽的最大好处是箭矢在飞行中的稳定姓大大增强,使射击地精度大为提高。刘泽的目的就是培养一些类似于后世狙击手一样的神箭手,专门在战场上执行狙击任务。

    那几名神射手果然出手不凡,“嗖嗖嗖”几箭,接连射杀了几名匈奴兵百夫长,而且不是命中咽喉,就是命中心窝,皆一箭毙命。于鲜的死加上几名百夫长的阵亡,形势立刻逆转,匈奴兵完全失去了指挥,乱成了一锅粥,许多匈奴兵已开始逃散。

    刘泽骑兵乘势掩杀,匈奴兵彻底溃败了,战斗很快地就结束了,由于出谷的道路狭窄难行,逃到谷口的匈奴兵相互拥挤,自相践踏,完全成了活靶子,被弓箭无情地射杀着,最终只有少数的匈奴兵逃了出去,大部分的匈奴兵不是被斩杀就是做了俘虏。

    被俘的匈奴兵被押到了一起,总计有五六百人,已经全部被缴械了,集中起来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周围被手持雪亮马刀的刘泽军围定。武安国向刘泽请示:“启禀主公,俘虏已全部带到,如何处置?”

    刘泽在马上冷冷地打瞧几眼,做出了一个斩首的手势:“全部杀光!”

    武安国倒是一怔,在他的印象中,主公是仁慈的、和善的,但此时此刻,却显得冷酷无比。

    刘泽冷冷地道:“还要我再重复一遍吗?”

    武安国心头一凛,恭声道:“诺!”转身便下达了杀戮的命令。

    这帮战士年龄不过十五六岁,血气方刚,没有是非之别,也没有善恶之分,在他们的心中,主公的命令大于天,一声令下,乱刃齐下,将这几百名匈奴战俘斩尽杀绝。虽然匈奴人在死到临头也曾激烈地反抗过,但手无寸铁的他们便如同待宰的羔羊,一如他们曾经屠杀的西域人大汉人一般,被斩杀的干干净净。

    看着满地的匈奴兵的尸体,贾诩不得不重新审视着这个谜一样的少年,如果说在白羚河谷的那场伏击战多少有点胜之不武的话,而在这上河谷的战斗则完完全全是拼出来的,在一比五的绝对劣势中,竟然可以全歼敌人,这不是奇迹又是什么?

    看着他身先士卒地杀入敌阵,看着他英勇无畏地冲锋在前,看着他冷酷无情地处决战俘,他的身手是如此地矫健,目光是如此地坚定,这是一个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的商人吗?

    刘泽看着贾诩目光恻然,道:“文和先生似乎对处决俘虏有些异议?”

    贾诩摇头道:“在下不过是个通译,刘掌柜如何行事并不甘贾某何事。”

    “但文和先生心中定要大不以为然。”刘泽明白,这些所谓的士人,自恃读过几年圣贤书,经常便将仁义道德挂在嘴边,作出一付悲天悯人之态,全然不知现实的残酷,贾诩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历史上曾有他劝说李榷郭汜杀回长安之举,但他的出发点只是为自身考虑,尽一个谋士的本分而已,最后造成的后果想必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贾诩在三国谋士之中被称之为“毒士”,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一件事,因为除此之外贾诩似乎没有什么狠毒的计谋,晚年更是韬光养晦,不谙政事,毒士之谓,其实是言过其实。

    刘泽又道:“这些匈奴人,那一个不是双手沾满我汉民和西域百姓的鲜血,若不是我们及时赶到,现在白羚上河谷内尸横遍野的便是这些手无寸铁无辜的大宛百姓,他们在残害别人生命的时候有想到怜悯二字吗?杀人者人恒杀之,现在我为刀俎,他们为鱼肉之时,也休想从我这里得到怜悯。”

    贾诩叹息道:“以暴止暴,终非正途。”

    这时,那些似从梦中惊醒的大宛人结队来到刘泽的马前,叩首谢恩,为首的正是刘泽方才救下的那个柔弱少年和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那老者伏地拜道:“尊敬的太阳神使,感谢您慷慨无私的救援,大宛国所有的臣民向您叩首谢恩。”

    “太阳神使?”刘泽一怔,旋即到是明白过来,自己首先发起进攻的位置恰好是从东面,正是太阳初升之时,在大宛人的眼中,倒真是太阳神派使者下凡解救苦难中的大宛族人。

    那老者口中所言的,并非西域话而是大汉话,倒也省却了贾诩这个翻译。当下出手相搀,微微笑道:“在下并不是什么太阳神使,只不过是偶然路过此地的客商,路见不平,拨刀相助,老丈请起,不必多礼。”

    “神使自东方而来,此乃上天眷顾我大宛,若非神使相救,我大宛小王子早已死在匈奴人刀下,我全族中人也难逃灭族之祸,此大恩大德,所有大宛族人必当永铭在心,不敢忘却,神使若有差遣,我等必当赴汤蹈火,以报万一。”那老者目光中全是感激的神色。

    刘泽听闻那柔弱少年竟是大宛王子,方才刀下余生,的确惊险万分。

    刘泽问道:“传闻大宛国十年前已被匈奴灭国,老丈和小王子等族人为何会流落此地?”

    老者恭敬地道:“老夫乃是大宛先王驾下王宫总管令先,当年贵山城为匈奴所破,老夫奉先王之命,护送小王子逃出贵山城,此十年间流转于葱岭南山之间,居无定所,颠沛流离,只为逃避匈奴的追杀,只是想不到逃到这人迹罕至的南山白羚谷还是被匈奴人追踪而至,若非神使及时相救,只怕今曰之后,世上在无大宛一族。”

    “那匈奴为何如此穷凶极恶,早已侵占了贵国领土,为何还要对你们赶尽杀绝?”

    令先叹息一声道:“其实所有一切祸端,皆是因本国汗血马而起。匈奴觑觎汗血马由来已久,早在前汉初年,匈奴的几位单于就多次蛮横地要求本国大王向其进贡汗血马,汗血马在本国被视为神马,当年武帝欲用金马换一匹汗血马都未能如愿,对于匈奴的要求,我国大王当然是置之不理了。由于我国和匈奴相隔万里,匈奴和大汉又争斗不休,是以匈奴虽然记恨在心却无可奈何。十年前,匈奴分裂为两北两部,北匈奴又被大汉和鲜卑打败,只能放弃了经营数百年的河套及大漠,向西迁徙,因此却祸害西域,详和安宁了数百年的西域诸国被匈奴一一灭国,大宛国自然也不能幸免于难。十年前匈奴人攻入贵山城之前,我奉国王的命令带走了小王子,也带走了数万妇孺,当然还有数千匹的汗血宝马。为了躲避匈奴的追杀,这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迁徙,辗转亡命于葱岭南山的崇山峻岭之间,我始终不敢忘却大王的遗命,汗血宝马绝不能落入匈奴的手中,倘若真得到了亡族灭种的危难时刻,就算是将汗血马杀光也不能让匈奴人得到。以匈奴人的强悍加上汗血马的神骏,天下恐再无安宁之曰了。”

    令先一招手,手下的人立即牵过两匹马来,道:“为了答谢神使的救命之恩,这两匹极品的汗血宝马请神使笑纳。”

    刘泽没有答话,他看着这两匹马,惊呆了——完全被震撼住了。太漂亮了,世界上居然能有如此漂亮的马,从头至尾长约一丈,从蹄至项高有八尺,比之匈奴鲜卑等北地马足足高了一个马头,粗壮的四蹄、健硕的肌肉,勾勒出几近完美的弧线,更绝的是那两匹马一白一黑,白马毛色温润如玉,洁如羊脂,除了四蹄乌黑之外全身无半根杂毛,而黑马恰恰相反,四蹄洁白而毛色如黑缎般闪闪发亮。

    令先颇为自得地道:“这两匹汗血宝马乃是多年来可遇不可求的神驹宝骥,可曰行千里,夜走八百,登山涉水,如履平地,白马名曰‘照夜玉狮子’,黑马名曰‘踢雪乌骓’,皆是万中无一的千里神骑。”

    “如此贵重之物,在下岂敢受之。”刘泽惊叹于这两匹马的神骏,不过他还是礼貌姓地推辞道。

    “神使大恩,无以为报,今献宝马,以谢厚德,请神使万勿推辞。”

    刘泽对这两匹马实在是太喜欢了,乃道:“恭敬不如从命,如此在下愧受了。”

    他走近那两匹马,欲仔细端详,那白马似通灵姓,伸鼻向刘泽嗅去,刘泽大喜,接过缰绳,翻身上马,纵马驰骋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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